XX公司周年庆免费送手机活动,恭喜您的手机号被抽中!
你收到过类似的短信吗?
这其实是一种较为典型的电信诈骗,骗子虚构公司周年庆免费送手机活动,承诺公司免费送手机但需收取一定数额的邮费或关税,实际给客户邮寄的却是其他廉价物品,以骗取邮费或所谓的“关税”。
近日,浦江法院就审理判决一起利用公司周年庆免费送手机为噱头实施诈骗的案件。
本案涉及人数广、金额多,被告人也多达十余人,无论是“客服”还是“加盟商”,只要触犯了法律就难逃法网!
本案的被告人之一冯某是“大米集团公司(化名)”的客服,而这个“大米集团公司”是诈骗分子实施诈骗的一个平台。
2018年3月
顾某伙同郝某(已另案处理)成立“大米集团公司”,安排“技术部”工作人员在QQ群内发送红包吸引客户,虚构公司周年庆免费送手机活动,将客户推送给公司客服人员,由客服人员通过QQ与客户联系,承诺公司免费送手机但需收取68元的关税或邮费,并登记客户信息,最后通过快递人员从客户处收取每单68元的费用,实际邮寄给客户的却是5至8元不等的廉价面膜。
2018年5月
冯某开始在“大米集团公司”上班,担任客服人员,在明知公司诈骗模式的情况下,仍以上述方式参与诈骗22万余元,通过工资、提成等形式获得非法利益26000余元。
“大米集团公司”对每位客户诈骗金额为68元
但从2018年5月份至案发
诈骗金额达280万余元
可想而知受害人数量巨大!
到案的被骗受害人有学生、老师、务工人员,其中学生占比最多,年龄最小的受害人仅13岁。
本案的另一个被告人陈某并不是“大米公司”的员工,2018年6月下旬开始,陈某从冯某处获取客户信息,在“大米集团”诈骗的基础上单独实施诈骗。
陈某通过QQ与受骗的客户再次联系,以补发手机需收取快递费、关税费、激活费、活动登记费、保修登记费、退款手续费等为由继续实施诈骗,骗取钱款共计10万余元。
2019年9月16日,浦江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因被告人冯某系从犯,且退出赃款9万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冯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不管诈骗手段如何花样百出,最后都是逃不掉索要钱财,只要人民群众擦亮自己的眼睛,就能避免上当。一是不轻信。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接到来历不明的电话和短信时,要及时挂断电话和不回复,不给进一步布设的机会。二是不透露。不要因小利而回复短信或透露自己的身份信息、银行卡情况等,有时看是陷饼,其实是个陷阱。三是不转账。学习了解银行卡、网银常识,不向他人泄露银行卡情况,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当发现有冒充法官骗取钱财的情况时,要及时与受案法院、法官取得联系沟通,并尽可能地保存证据以供警方破案。

原标题:《“你的号码被抽中,获赠一台免费手机” 诈骗总是从天上掉馅饼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