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看一个例子:
你好,去年我按揭贷款购买了太原某开发商的期房,预计2020年底交房。当时按11000元/平米签了网签合同,想着大开发商应该靠谱。
后来网上不断爆出负面消息,工地发生火灾事故、装修质量差,最近还降价降到9200元/平米。每平米跌了1800,110平米总价跌了约20万。
20万凭空蒸发多吓人?贷款却一分不减,凭什么后来的享受这么大优惠?业主群里已经炸了,我们要一起去维权,开发商必须给个说法!
楼市风云变幻牵动着购房者的神经,新业主喜笑颜开,老业主心酸流泪。房价跌落对老业主造成真实伤害,抱团自救也是顺势而为
律师说法:

合同订立时能否预见价格涨跌构成了情势变更和商业风险的分歧点,能预见的就属于正常商业风险,买受人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如不履行、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在安妍、邵庆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案中作出判决,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房价大幅上涨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故不能依据情势变更原则请求调整交易价格。

楼层不同、朝向不同、户型不同,成交价自然不同,不能以个例价格强行对比整体均价。高层住宅楼底层顶层向来容易成“剩房”,开发商年末低价清盘回款再正常不过。而且,既然是刚需购房又何必锱铢必较?没在淡季捡便宜虽然遗憾,但谁又能保证将来不会再涨?
维权有理,“房闹”违法

年初1月,榆林榆阳锦天城业主维权,强占售楼部、拉横幅围堵、在大厅做饭、辱骂工作人员,每天三五十人持续半个多月,派出所对5名带头聚众扰乱秩序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4月,一女子在南京中冶盛世滨江楼盘的售楼处维权,情绪激动下竟一屁股坐进了沙盘模型,8月法院宣判,该女业主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
当维权进化为“房闹”,必然徘徊在违法犯罪的边缘。
使用侮辱、诋毁内容的横幅、口号,侵犯法人名誉权。
围堵售楼部,阻拦工作人员视扰乱企业经营秩序严重程度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刑法》。
打砸毁损财物、殴打伤害工作人员同样可能被行政拘留甚至被判刑坐牢。
请老业主扪心自问,房价降了就要维权,将来涨价了肯不肯补偿开发商?背弃契约精神全凭利益主导行动,只准涨不准跌,即便不占法理也要凭人多势众按闹分配。人的本性趋利避害本无可厚非,但是我不支持你们诉诸暴力,务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讨说法,与开发商协商一致谋求退房退款。
原标题:《胡律师说法:开发商降价售房 老业主维权还是房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