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图县人民法院近五年危险驾驶罪数据分析

自2011年危险驾驶入刑以来,全国法院已有上百万危险驾驶罪案件审理,其中不乏如高晓松、郎永淳等社会名流涉嫌危险驾驶的案件。通过对安图县人民法院近五年已审结的危险驾驶案件的被告人性别、被告人文化程度、案发时间段、酒精含量等情况进行系统分析,以增强读者对酒后驾驶危害性的认识,有效遏制醉酒驾车频发的现状。

一、案件基本情况分析

2015年,安图县人民法院共审结危险驾驶罪刑事一审案件39件。

2016年,安图县人民法院共审结危险驾驶罪刑事一审案件21件,同比下降46.15%。

2017年,安图县人民法院共审结危险驾驶罪刑事一审案件89件,同比上升323.81%。

2018年,安图县人民法院共审结危险驾驶罪刑事一审案件99件,同比上升11.24%。

2019年,安图县人民法院共审结危险驾驶罪刑事一审案件45件,同比下降54.55%。

2015年01月至2019年10月,安图县人民法院共审结危险驾驶罪刑事一审案件293件,案件量总体呈上升趋势。

图1 各年案件趋势分析

二、被告人为自然人分析

(一)被告人案件量排名分析

危险驾驶罪案件中,吉林省共有10人案件量居多,其中安图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此类犯罪次数最多的为被告人王某某,案件量为3件,图中可以看出危险驾驶罪具有反复性,被告人仍然存在侥幸心理。

图2 吉林省被告自然人案件量排名

(二)被告人年龄分析

危险驾驶罪案件中,从人员年龄分布情况来看,被告人年龄主要集中在40周岁至49周岁之间,人数为115人,占比为39.25%。50周岁至60周岁人数为57人,60周岁以上13人,相比于吉林省年龄趋势分析呈断崖式断档,数据表明,中青年人是危险驾驶犯罪的高发人群,60周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则较少实施该类犯罪。

图3 被告人年龄分析

图4 吉林省被告人年龄趋势分析

(三)被告人文化程度分析

危险驾驶罪案件中,被告人文化程度主要为初中文化,人数为178人,占比为60.75%,其次是小学文化73人、高中文化26人。通过数据分析表明,危险驾驶犯罪的人员整体文化程度不高。但我们也不可忽视的客观事实,高学历的人在该类犯罪中占比也已经超过了1/10。

图5 被告人文化程度分析

(四)被告人身份分析

危险驾驶罪案件中,被告人身份主要为无业人员,人数为107人,占比为36.52%,农民73人,工人8人,个人私营业主19人,其他人员68人。数据显示,无业人员和一般打工人员所占比例占比相对较高,而从一般企业员工到公司管理人员再到公职人员犯罪人数则依次大幅下降,可以看出有固定单位的人员均具备一定身份约束性,而约束程度则与单位性质、职务级别成正比。由此可见,危险驾驶行为对有正当职业的人员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是我们也需要特别引起注意的是,有5.6%是长期从事驾驶职业的人员,可见在该行业中对酒后驾驶行为、危险驾驶犯罪的法制宣传、教育还不到位。

图6 被告人身份分析

(五)被告人户籍分析

危险驾驶罪案件中,被告人户籍所在地主要为吉林省、黑龙江省和辽宁省,人数分别为286人、3人和4人,占比为98.62%、1.02%和1.36%。

图7 被告人户籍分析

(六)被告人政治面貌分析

危险驾驶罪案件中,被告人政治面貌主要为群众,人数为292人,占比为99.00%,其中党员1人。

图8 被告人政治面貌分析

(七)被告人性别分析

危险驾驶罪案件中,被告人主要为男性,人数为290人,占比为99%,女性有3人,占比为1%,其中女性被告人2017年、2018年、2019年各一人,即男性在该类犯罪中占据绝对优势,表明该类犯罪更多地呈现男性化色彩。

图9 被告人性别分析

(八)被告人民族分析

危险驾驶罪案件中,被告人主要为汉族,人数为286人,占比为97.61%,朝鲜族有5人,占比为1.71%,蒙古族2人,占比为0.68%。

图10 被告人民族分析

(九)被告人酒精含量分析

刑法规定,乙醇含量80mg/100ml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2015年01月至2019年10月,危险驾驶罪案件被告人案发后酒精含量多为100mg/ml-200mg/ml之间,200mg/ml占比较少。酒精含量150mg/100ml以下被查处的其中执勤查获、事故引发的占比较大,即随着犯罪人酒精含量的提高,被查处原因中属于因事故案发的比例也相应提高,醉酒程度与危险驾驶程度存在正比关系。

图11 被告人酒精含量分析

(十)被告人案发时间段分析

从犯罪发生的时间、地点来看,有显著的时间性和地域性。通过统计发现,2015年01月至2019年10月,晚8时至晚9时是查获危险驾驶罪案件高峰期。由此可见,危险驾驶犯罪案发主要集中在晚间的城市市区路段,这与晚间聚餐、饭局较多有一定关系,驾驶人员往往在吃饭喝酒后抱着侥幸心理上路。

图12 被告人案发时间段分析

三、刑事案件适用程序及判决结果分析

(一)适用程序分析

2015年01月至2019年10月,危险驾驶罪案件被告人适用程序多为简易程序,适用人数为264人,占比为98.56%,普通程序适用整体较为平稳。

图13 适用程序分析

(二)被告人判决结果分析

2015年01月至2019年10月,危险驾驶罪案件被告人判决结果全部给予刑事处罚,人数为293人,占比为100%。这表明,在打击危险驾驶犯罪中,对刑罚适用严格控制,体现了对此类犯罪从严惩处的司法态度;但是,对少数情节较轻、血液中酒精含量刚刚超过醉酒驾驶标准的,适用缓刑,又体现了刑罚裁量中宽严相济的政策。

图14 被告人判决结果分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数 据 警 示

我们国家“酒文化”影响根深蒂固,深受劝酒等不良风俗习惯的影响,在人们日常联络、走亲访友的过程中,酒往往发挥着不容小觑的作用,以酒待客、以酒会友的风俗习惯影响至深。不醉不归、一醉方休等陋习,使得不少驾驶员在酒桌上大量饮酒,这是造成危险驾驶案件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还有部分驾驶员安全意识不够,存在侥幸心理。很多驾驶员虽然已明知“醉驾入刑”,但饮酒后仍存侥幸心理:一方面他们认为自己驾驶技术高超,喝点酒对行车安全不会产生影响。另一方面,有些人认为不会这么巧合被公安机关设置的执勤卡口查获。但是,人们在饮酒后,由于酒精对中枢神经的麻醉抑制作用,会使其应变能力减弱,往往无法准确判断距离、速度、方向,给行车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大数据再一次警告了我们,安全驾驶很重要。行车上路,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你手中的方向盘,牵引着你和他人的生命走向,也影响着无数家庭的幸福。

撰稿:陈雪莲

原标题:《安图县人民法院近五年危险驾驶罪数据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