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大米、响水大米……黑龙江省共有18个大米类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为保证其质量和安全,省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加大了大米标准制修订力度,于日前发布了《地理标志产品 佳木斯大米》《地理标志产品 建三江大米》两项地方标准,统一规范两地大米的种植技术、栽培规范、储运条件,有效指导企业生产。
《地理标志产品 建三江大米》标准规定了建三江大米应在一定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选用空育131等通过国家或地方审定适应当地种植的耐冷品种,采用具有建三江特色的栽培管理技术生产的粳稻谷为原料加工制成。加工工艺为稻谷、筛选、去石、磁选、砻谷等,加工精度不符合要求的,判为非等级产品。
截至目前,我省已承担制定发布五常大米、方正大米2项大米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国家标准。制定国家标准以后,产品不仅保证了品质,还提高了知名度与价值, “五常大米”位列大米类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品牌价值评价全国第一位,品牌价值677.93亿元。
同时,我省制定了响水大米等13项大米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和《优质水稻生产技术规程》等52项水稻生产加工地方标准,形成了大米产业从水稻生产、加工到流通全过程的标准体系,令水稻种子选择和处理、选地和整地、播种、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收获、包装储运等各个环节都有规可循。

记者:柴侨阳
原标题:《我省18个大米类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咋保护|这有两项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