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没啥大不了?你错得太离谱啦!

被列入“老赖”黑名单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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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法院与佛山电台高明分台FM88.3

合作开设“以案说法”专题节目!

今天

高明法院的李钊法官

跟大家谈谈有关法院执行的事儿

我们知道,当事人应该及时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如果不履行就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规避法院强制执行就可能被法院列入“老赖”黑名单,上了“老赖”黑名单会有什么后果呢?让我们来听听法官是怎么说的。

案情回顾

王某因合同纠纷拖欠了李某10万元货款,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支付10万元货款及利息,法院判决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王某仍不主动履行,李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中,承办法官通知王某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告知其限期内如不履行将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王某仍拒不履行。于是,承办法官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不久,王某发现自己无法购买飞机票及高铁票,入住宾馆也受到限制,出门洽谈生意非常不便。更令他头疼的是,儿子就读的私立学校发来通知,要求其为儿子办理转学手续。

这时王某才意识到,这一切大概是不久前收到的法院的失信决定书在“作梗”。王某懊悔不已,只因当时一时赌气,没有主动履行判决义务而导致现在的后果。于是,王某马上付清了全部执行款,法官解除了对王某的执行惩戒措施。

法官说法

到底什么情况下会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也就是俗称的“老赖”名单呢?

我们俗称的“老赖”,是指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判断被执行人是否是“老赖”,标准是被执行人是不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不是以欠款金额为标准。

被列为“老赖”,

哪些方面将受到限制?

近年来,为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国对“老赖”的失信惩戒方式越来越多样,目前最常见的惩戒方式就是限制高消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若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实施乘坐飞机、高铁,入住星级宾馆,旅行度假,购置汽车等9类高消费行为。此外,失信被执行人在参与招投标、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参加政府采购等诸多方面也受到限制。

如果“老赖”违反限制消费令,

如何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高明法院加强与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的沟通合作,2017年至2019年8月期间,将21宗案件的24名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截至2019年8月,公安机关已立案20宗,其中15名被执行人已被依法判处刑罚。

“老赖”信息通过哪些渠道公示披露?

怎么知道身边有没有“老赖”出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

2017年至2019年8月期间,高明法院已将6124名被执行人列入限制高消费范围,将3769名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7年以来,通过公共场所LED屏曝光“老赖”信息10期共计120人,通过高明法院官网、微信及微博公众号等渠道曝光“老赖”信息4000余条,让“老赖”无处隐匿。

对付“老赖”还有哪些惩戒措施?

除了限制高消费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外,高明法院还对“老赖”采取罚款、拘留、限制出入境等惩戒措施,定制“老赖”专属彩铃,发布悬赏公告,联合今日头条在“老赖”户籍地及经常居住地发布“老赖”信息精准弹窗等。

2017年至2019年8月期间,高明法院共拘留被执行人85人,罚款33人,限制出入境10人,为117名“老赖”定制专属彩铃,通过今日头条对18名“老赖”信息发布精准弹窗。

成为“老赖”后,

付清执行款是不是就没有影响呢?

我们再来分享一个案例,谭某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后,主动到法院交纳了全部执行款,承办法官随即解除了对谭某的执行惩戒措施。数天后,谭某反映其购房银行不予贷款。经与该银行沟通,了解到该银行查到谭某曾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认为其诚信有问题,故不批准其购房贷款。

有的被执行人认为,被列为“老赖”后,只要今后付清执行款,法院就会删除失信信息,自己的诚信记录就会“清清白白”。其实不然,被执行人一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即使今后付清执行款,法院解除了执行惩戒措施,但其曾经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依然在网络、报纸等媒介上留有痕迹,仍然可能对被执行人的生活产生影响。

听完这些,

你还想当“老赖”吗?

代价可是相当沉重哦!

所以奉劝大家要记得有债必偿,

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信用才是你最大的财富!

接下来,是市民问题回复环节,

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市民提问

小唐在网上浏览商品的时候,无意间买了一把疑似仿真枪。但在买后觉得不妥,在收到枪支的当天晚上,小唐就主动拿着仿真枪上缴到辖区派出所,当时警察对他说,需要对枪支进行技术鉴定才能判断是否违法,小唐很害怕。

请问假如被定为违法管制枪支的话,小唐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他主动上缴仿真枪情节是否能被认定?会不会从轻处罚?

法官回复

关于第一个问题,枪支的种类有军用枪、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如何处罚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如枪支的种类、数量等因素,才能确定。在公安机关调查处理阶段,法院不宜发表具体意见。

关于第二个问题,假如构成犯罪的,主动到公安机关上缴枪支并如实供述其罪行的,属于自首,依照法律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好了,

本期节目就到这里,

下期,请继续关注我们的节目,

咱们不见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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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明法院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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