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 蓄
民国时期,安国境内储蓄(时称存银子)多为商户存款周转,个人储蓄较少,蓄种单一,无定期活期之分。利息计算方法分两种:一种是按百分率计算,一般在八厘以下;另一种是通过银元与白银折合计算,银号根据银根情况确定折合率。民国19年(1930年)银元白银折合率为:
1930年银元与白银折合计算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国民经济不断发展和蓄种增多,储户和储数逐年上升。1950年,针对货币价值不稳定状况,县内采取“保本保值折实”办法,开办整存整取定期、零存整取定期、存本付息定期和活期等形式的折实储蓄,折实标准以小米计。1953年后,随着农村信用合作的巩固和发展,储蓄不断增加,1955年达67万元。同时在征购期间开办优待储蓄,存期1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者月息1分2厘,4~6个月者月息1分5厘,统购结束即停办。1957年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立储蓄代办所或协储小组,当年建立储蓄代办所13个,协储组3个,聘请代办员、协储员350余人。1960-1962年经济困难时期,储蓄下降。1964年曾实行有奖储蓄。“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对有奖储蓄视为资本主义被取消,仅剩定期和活期两种。
1978年后,通过有计划的增设网点,增加储种,提高利率,实行各种形式的有奖储蓄,以及对各种储蓄实行保值(根据物价上涨幅度,进行贴补)等办法,广泛吸收社会闲散资金,同时普遍推行储蓄责任制,延长工作时间,方便群众存款。1990年,全县储蓄网点456个,其中储蓄所28个,代办所176个,储蓄专柜2个,营业所9个,信用社(分社)21个,信用站220个。储蓄种类达6种,储蓄余额44261万元。
县内蓄种主要有:
整存整取定期储蓄
10元起存,多存不限。一次存入,约定存期,分半年、1年、3年、5年、8年5种,届期凭存单一次支取本息。
零存整取定期储蓄
1元起存,多存不限,按储户约定存额每月存入一次,存期分1年、3年、5年、8年,届期一次支付本息。
存本付息定期储蓄
即一次存入本金,分次支取利息。1元起存,存期分三个月、半年、1年、3年、5年、8年6种,由储户约定存期和支取利息的期次,凭存单分期支取利息(允许延期取息),届期一次支取本金。
定期定额有奖储蓄
起存额及存期均由银行确定,储户购买带号码存单,多买不限。一组(确定若干元为一组)售完后当众摇奖,所摇号码即为中奖号码,凭存单领取奖金或实物,届期均凭存单支取本金。
定期定额实物摸奖储蓄
一组内设一、二、三等奖,其余均为纪念奖。各种奖励号码或标记公布于众,储户购买存单后,按中奖类别,当场兑现奖励实物。届期储户凭存单支取本金。
保值储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规定,对3年以上的定期存款,除分别按应付利率计息外,再按照利率与国家公布的周期物价上涨指数的差额予以补贴。其贴补分别为:1988年为7.28%;1989年1月16.13%、4月12.59%、7月13.64%、10月8.36%;1990年1月0.9%、2月1.46%、4月1.42%、5月1.38%。
原标题:《【方志安国】安国历史上的储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