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
发生在地铁、公交车上的
“咸猪手”行为,
让不少女同胞深受其害。

大多被处以
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
违法成本不高。
10月15日
备受社会关注的
上海首例轨交“咸猪手”入刑案件
在静安区人民法院宣判。
今天上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某强制猥亵案,因涉及个人隐私,本案依法不公开审理并当庭公开宣判,以强制猥亵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该案系上海首例轨道交通内强制猥亵入刑案件。
案件回顾
2019年7月1日18时23分至18时29分许,被告人王某某(男,1985年出生)在本市轨道交通八号线列车车厢内,紧贴坐在一名女子(系未成年人)左侧,左手搭在自己右臂并持续触摸该女子胸部等部位。期间,该女子挪动座位以躲避,被告人王某某仍然继续紧贴并实施触摸行为。
18时31分许,被告人王某某以同样方法触摸另一名女子的胸部,被女子察觉质问,王某某在逃跑途中被当场扭送至公安机关。

法庭审理中,被告人王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不持异议。其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建议依法从轻处罚。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利用地铁车厢相对拥挤、不易察觉、较难避让的客观条件,及被害女性当众羞于反抗的心理特点,违背妇女意愿,先后对两名女性强行实施摸胸等猥亵行为,且其中一名为未成年女性,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的行为不仅侵害被害人人身权利,也在一定程度上扰乱轨道交通的正常秩序,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对被告人王某某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为何定性为强制猥亵罪,
而不是作为治安处罚?
听听法官怎么说↓
本案中,被王某某猥亵的三名女子中,只有一人报了警。司法机关呼吁,为了司法机关能够及时严惩犯罪,也为了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如果遇到此类情况,要敢于发声制止,并且及时报警,如果当下不敢声张,至少在这种情况下,及时离开现场,哪怕没有到站也立即下车,下车后再报警,也是有效保护自己的方式。


1、大声叫喊
咸猪手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变态的事情,你可以大声喊叫,称这儿有个变态,故意骚扰女性,当你这么喊叫了,同车的人都会望着他,他自然也就老实了,同时也提醒车上的广大女性离开这个变态。如果你不好意思说他是咸猪手,你也可以大声呼喊抓小偷,这样也能够引起周围的人的注意。

如果你遇到咸猪手了,你也可以直接选择报警,并告诉乘务人员。当警察来了的时候,这位咸猪手自然也能够得到他应有的惩罚。再此告诉广大女性,遇到咸猪手了,千万不要忍气吞声的任由他骚扰,你可以有很多种办法远离这种人渣。

当人们遇到咸猪手的时候,并不是人人都那么勇敢,如果你真的没有办法像别人那么有勇气,你也可以选择直接下车,让你摆脱他对你的骚扰,哪怕耽误一些时候,也不要让自己身体吃亏。下车的时候你也可以顺便小心提醒一下你周围的女性,小心那个变态。

遇到咸猪手的时候,千万不要任由他继续骚扰,如果你不反抗,他只会更加变本加厉。如果你是一个比较胆小的人,那么首先要做的就是远离他,当你感觉他在骚扰你的时候,你就可以走到别处去,慢慢地移出去,远离这个可恶的咸猪手。
5、警告他
如果这时候车内已经挤到不行了的时候,你可以直接转身过去警告他,凶巴巴的对他说,如果你再这样,别怪我不给你面子。又或者是你可以不经意的用你的高跟鞋踩他一下,这样他就知道收敛了,当你发现了这个人是色狼了之后,也最好是远离他,免得再次受到骚扰。
网友评论:颤抖吧!咸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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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注】判了!上海首例“咸猪手”入刑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