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70年之江西篇】春华秋实七十载 物阜民丰遍赣鄱

春华秋实七十载 物阜民丰遍赣鄱

——新中国成立70周年江西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升

70年栉风沐雨,70年阔步向前。时光荏苒,新中国成立七十年以来,在党的正确领导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新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国家日益富强、百姓安居乐业。江西城乡面貌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生活水平逐渐提升,开始脱离贫困,解决温饱,进入二十一世纪,人民生活水平已朝着全面小康大步迈进。调查显示,江西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由1957年的155元增加到2018年的33819元,增长216.6倍,年均增长9.2%;人均消费支出由1949年的99元增加到2018年的20760元,增长208.7倍,平均每年增长8.1%。江西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由1949年的60元增加到2018年的14460元,增长241.1倍,年均增长8.3%;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由1949年的54元提高到2018年的10885元,增长200.6倍,平均每年增长8.0%。

为民造福七十载 城乡收入稳提升

新中国成立七十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始终坚持把增进人民福祉、增加居民收入、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不断拓宽增收渠道,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显著提升,江西城乡居民收入呈现水平提高、增长迅速、结构优化的良好运行格局。七十年来,江西城乡居民收入变化大体分为两个时期:以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分水岭,1949年至1978年改革前三十年,由于底子薄、基础差,百废待兴,国民经济发展速度缓慢,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低位徘徊,生活质量改善不显著;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四十年,江西经济发展步伐不断加快,经济规模不断壮大,并逐步走上高质量发展,城乡居民收入迅速提高,居民生活从基本解决温饱,到基本生活富裕,随着精准扶贫战略等系列惠民政策的深入实施,江西上下正在朝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而大步迈进。调查显示,改革开放开始的1978年至2018年,江西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增长109.8倍,年均增长12.5%,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增长102.2倍,年均增长12.3%。

(一)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分阶段增长情况

70年来,分时期看,江西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的增长趋势呈现明显的六个阶段性变化,即:起步增长阶段,平稳增长阶段,加速增长阶段,高速增长阶段,快速增长阶段,稳步增长阶段。

1.城镇居民收入起步增长阶段(1949年-1978年)解放前,城市经济落后,分配极不合理,绝大多数城镇居民劳动收入微薄,不足以维持生计,经常面临失业的威胁,生活极端贫困。新中国成立后,消灭了剥削制度,解放了生产力,逐步发展工农业生产,1949—1957年,完成了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是国民经济迅速恢复和相对健康发展的时期;1960—1965年,经历了三年自然灾害和“左倾”思想泛滥的影响,是国民经济发展遭遇挫折的时期;1966—1976年,是十年“文革”造成国民经济遭受严重破坏的时期。在此期间,城镇居民收入处于起步增长阶段,到了十年动乱结束后的1978年,江西城镇居民人均收入305元,比1957年的155元增长96.5%,年均仅增长3.3%。

2.城镇居民收入平稳增长阶段(1979年-1984年)随着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党的工作重心正式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并提出了改革计划经济体制的伟大任务。国家在大力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更加重视提升人民的生活质量,积极安置各种类型的就业人员,调整职工工资。从1979年至1984年,国民经济处于恢复时期,物价和之前相比更加稳定,人们的收入也得到了显著提升。1984年江西城镇居民人均收入499元,比1978年增长63.3%,平均每年增长8.5%。

3.城镇居民收入加速增长阶段(1985年-1992年)从1984年开始,我国经济改革的重心从之前的农村转向了城市,国民经济呈现出全面发展态势,与此同时,我国还对当时的收入分配制度进行了同步改革,调整了收入分配关系中的很多不合理之处。中央在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鼓励包括集体、个体、外商在内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随后的十三大会议又正式提出了“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的发展目标;在收入分配上,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同时以多种分配方式进行补充。随着这些政策的落实,加之物价大幅上涨,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显著提升。1992年,江西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为1585元,比1984年增长2.2倍,年均增长15.6%。其中,除1987、1990、1991年增速低于10%之外,其余年份均超过10%。

4.城镇居民收入高速增长阶段(1993年-2002年)从1992年至2002年,我国进入全面改革阶段,经济发展迅速,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虽然实现了明显的提升,但增长幅度波动较大。2002年江西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为6363元,比1992年增长3.0倍,年均增长14.9%。其中,1993年至1995年,每年增幅都在20%以上,1997年、1998年、2000年、2001年增幅均低于10%,1996年、1999年、2002年增幅在10%以上,1994年最高为39.9%,1998年最低为4.5%。

5.城镇居民收入快速增长阶段(2003年-2013年)进入新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改革开放整体推进的步伐不断加快,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积极建设满足经济发展实际需要的收入增长机制。广大人民群众越来越多地分享到了改革开放的成果,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显著提升,增长渠道和过去相比也得到了大幅拓展。2013年,江西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为22120元,增长10.1%。相比2002年增长2.5倍,年均增长12%。分年度增幅看,2007年增长最快,达20%,有7年增长在10%以上。

6.城镇居民收入稳步增长阶段(2014年-2018年)随着经济发展逐渐平稳,在新常态的发展时期,江西着力推动供给侧改革,鼓励创业,扩大就业,提高民生各项保障能力,确保了江西城镇居民收入稳步增长。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为33819元,较2013年增长52.9%,年均增长8.9%。

(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分阶段增长情况

解放前,江西广大贫苦农民饥寒交迫,过着衣着、饮食无定的悲惨生活。解放后,翻了身的农民生活一天天好起来,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纵观70年来的江西农村发展变化历程,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虽经受了波折,但已经取得了历史性的进展,农民收入有了新提高,收入水平登上了一个新台阶。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分时期看,江西农民收入的增长大致可以分为低速增长、高速增长、较快增长、超高速增长、缓慢增长、快速增长、稳步增长七个阶段。

1.低速增长阶段(1949年—1978年) 新中国成立起来至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农村经济政策几经波折,江西农民收入水平总体上处于低速增长阶段。 1978年,全省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141元,比1949年增加81元,增长1.4倍,年均仅增长3%。

2.高速增长阶段(1979年—1985年) 这一阶段中,江西农民年人均收入由1978年的141元增加到377元,增长1.7倍,年均增幅达15.1%。 这一时期农民收入的超常规大幅度提高,主要得益于农村改革的大力推行以及相关政策的积极落实,农民家庭农业生产的发展程度获得了较大的提升。

3.较快增长阶段(1986年—1992年) 1992年,农民人均收入达768元,相较1985年增长1倍,年均增长10.7%,保持了较快增长速度,但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年均仅增长2.5%。 在物价改革发展的同时,市场化负面效应也逐渐显现出来。 工农产品剪刀差不断扩大,使得改革初期农民本来已经获得的利益又被抵消。 这一时期国家相对来说减少了对农业的投资。 农田水利设施长年失修,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降低; 再加上这一时期农业自然灾害较多,农业生产基本上处于徘徊局面。

4.超高速增长阶段(1993年—1997年)这一阶段,江西农民年人均收入由1992年的768元增加到1997年的2107元,增加1339元,增长1.7倍,年均增长22.4%。农民收入的高速增长,主要是因为在这一时期,国民经济进入发展的快车道,农村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建设出现新气象,大量农民进入到企业工作,或者选择外出务工的方式增加收入,1997年农民获得的劳动报酬收入比1993年增长1.73倍。

5.缓慢增长阶段(1998年—2003年)这一阶段,农民年人均收入由1997年的2107元增至2003年的2495元,仅增加388元,累计增长18.4%,年均增幅仅为2.9%,增长幅度显著低于前三个阶段的水平。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这一时期内受到几次大的自然灾害的影响;另一方面是农业对市场化的不适应性明显凸现出来:农副产品相对过剩,出售价格持续低迷,农业虽然不断增产,但是增收情况却不容乐观;农村乡镇企业发展大幅滑波,也不再对农村剩余劳动力形成强大的吸纳能力。

6.快速增长阶段(2004年—2012年)2012年江西农民人均收入达到8103元,相较2003年增加了5608元,年均增加额达623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民收入增加最多的阶段。农民收入累计增长2.2倍,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4%。尤其是2011年增速达到峰值,增长19.1%,江西农村居民首次年均增收超千元。这一阶段农民收入之所以能较快增长,主要得益于三个方面:一是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惠农政策的制定与落实效果明显。自2004年开始,中央连续发布“一号文件”,不断地增加对“三农”的扶持,农民因政策性增加的收入不断增加。二是农村劳务经济不断地稳步发展,农民外出务工人数和收入得以稳步增长,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较快,成为了农民增收的亮点。三是农产品价格在这一阶段大幅提升,使得农民出售农副产品的收入较快增长。

7.稳步增长阶段(2013年—2018年)随着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经济增长速度也由之前的高速增长逐渐转化为中高速增长,农村居民收入平稳增长,增幅逐年回落。2013年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增长12.2%,此后逐年下降,2016年起呈个位数增长。2018年人均收入为14460元,比2012年增长78.5%,年均增长10.1%。

居民收入多元化,结构均衡见成效

新中国成立初期, 江西 城乡居民家庭收入低,底子薄,收入来源单一。改革开放之后,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 江西 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的同时,居民收入结构也在向多元化、均衡化发展,一方面体现了经济发展的巨大成绩,另一方面体现了党和政府民生建设的重大成效。

(一)城镇居民收入特点

在计划经济时代,城镇居民就业形式较为单一,主要收入来源是工资性收入。改革开放激发多种经济形式活力,城镇居民就业渠道逐步拓宽,收入结构由过去的单一工资性收入逐渐转变为工资、经营、财产、转移性等多元收入。

1.工资收入持续涨,所占比重日趋低。改革开放以前,城镇居民家庭收入水平的提高主要是因为职工工资逐年增长。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国家围绕工资制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将以往的供给制调整为更为适宜的货币工资制,并建立和推行奖励、计件工资以及津贴等各种政策,使得职工工资迅速地提高,1950年江西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354元。但由于体制的原因,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工资收入或退休金成为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非工资性收入所占比重接近为零,而“大跃进”、“三年自然灾害”和“十年文革”更使得我国经济发展遭受重创,职工工资增长也一度出现停滞现象,1975年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467元。改革开放以后,按劳分配制度释放了劳动者巨大的积极性,非公有制经济得到长足发展,工资性收入不断提高;进入新世纪,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逐步建立,劳动力可以在各个行业、各个地区合理流动,分配制度不断完善,劳动力价值得以充分体现。同时,工资增长机制也在积极发挥着作用,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标准和绩效奖金不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连年提高,极大的带动了社会工资的增长。数据显示,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21451元,比1998年增长了5.5倍,年均增长9.8%。由于近年来经营净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的增长迅速,在居民的家庭收入当中工资性收入的占比出现明显的下降趋势,截至2018年末,工资性收入的占比降到63.4%,较1998年下降了14个百分点,居民收入结构多元化格局基本形成。

2.经营收入成亮点,持续增长后劲足。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江西城镇居民就业面扩大,个体劳动者和其他劳动收入的增加,这些因素都极大的带动了城镇居民收入的增加。历年来,国家广开就业门路,多渠道安置了大量的待业人员。城镇居民的就业面由1957年23.49%上升到1977年的41.48%,到1985年末,江西城镇个体劳动者已达11.8万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限制放开,民营经济、个体经济逐渐活跃起来,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成为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新渠道。江西的私营和个体经济起步较晚,但是发展迅速。党的十五大后,资本成为一项重要要素参与到实际分配当中,充分调动了市场主体积极性。十八大以来,各地积极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进一步拓宽大众创业渠道和领域,激发了企业和个人创新创业热情,成为增收的持续动力。2018年江西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2824元,比1998年增长了26.5倍,年均增长18%,居各类收入增长幅度之首,占收入比重达8.4%,比1998年提升了6.0个百分点。

3.理财投资热情高,财产收入前景广。新中国成立初期,居民收入水平较低,同时并无合适的投资渠道,城镇居民基本上没有财产性收入。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没有投资和金融市场,城镇居民仅有部分利息收入。90年代以后,随着收入的不断增加,居民投资意识逐渐增强,大部分人已不局限于将钱存入银行,保险收益、股息红利收益开始成为居民投资的新选择,财产性收入也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有到多的过程。投资渠道的多元化,也使得财产性收入成为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新动力。尤其是进入新世纪,随着财富积累和理财意识增强,利息、红利、房产租金等多种收益促使居民财产性收入大幅度增长。2018年江西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2951元,比1998年增长20倍,财产性收入年均增长16.4%,占收入比重为8.7%,比1998年提升了5.4个百分点。

4.社会保障力度大,离退休金逐年涨。离退休金和养老金历来是我国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的主体。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开始,离退休收入就是城镇居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持续加大,社会保障制度逐渐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日趋健全,低保、医疗、养老标准陆续提高,机关事业、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持续上调。2018年江西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达6594元,比1998年增长了8.2倍,年均增长11.7%。其中,养老金和离退休金由1985年的25.7元,增加到2018年的5221元,共增长了202.2倍。

(二)农村居民收入构成变化特点

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江西农民收入也从单纯依赖经营收入变为经营、工资、转移、财产四项收入不断增长的新格局。改革开放初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得到大规模推广,广大农民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农民收入增长主要表现为经营性收入的快速增加。进入新世纪,政策效果不断显现,农民收入多极化表现逐渐增强。

1.经营收入稳定增,二三产业比重升。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农村实行单一的集体统一经营,这种方式主要以集体分配为主,家庭经营在其中所占的比重较为有限。家庭联产承包后,农民有了生产自主权,同时打破了长期单一种粮的格局,农、林、牧、副、渔五业共同发展,农民家庭收入增加明显。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村越来越多的劳力从农业中转移出来,从事农村第二、三产业,进一步扩大了收入来源。尤其是近年来江西粮食连年实现稳产丰收,粮食收购价总体稳定,各类农产品价格总体上涨,同时,受益于经营环境改善、各类减税政策加快落实、产业扶贫等政策帮扶,农村小微企业、休闲观光农业、农庄经济发展较快,农民工返乡创业日益活跃,为农民增收助力。2018年江西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5272元,较1998年增长2.7倍,年均增长6.7%,占收入的比重由1998年的70.1%下降到36.5%,减少了33.6个百分点。其中,二三产业占经营收入比重已达34%。

2.加快转移劳动力,工资收入成引擎。改革开放以来,农业劳动生产率和之前相比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离农业、合理分流创造了条件。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特别是乡村企业和城市经济的崛起,大量农村劳动力离开土地、离开家乡进入企业赚取工资收入。进入新世纪,农村劳动力加快了转移的步伐,从业环境逐步改善,外出从业人数稳定增加,劳动力市场的供需结构也进行了深度调整,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增长指导线连年提高,农村居民本地就业机会增加,农民工资水平大幅度提高。2018年江西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6121元,较1998年增长11.1倍,年均增长13.3%,占收入的比重由1998年的24.7%上升到42.3%,提高了17.6个百分点。

3. 产业分红创增收,土地盘活见效足。新中国成立初期,百废待兴,农民手头基本无余钱投资,手上的田地也无法创造财产性收入。1980年,农民人均现金收入91.98元,年末手存现金人均仅20.11元,存款余额人均仅28.57元。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民收入的提高以及农村金融市场的走活,农民现金收入增加,银行存款稳步提升,利息等财产性收入增加。同时,江西各地积极落实农村土地流转政策,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向规模经营户流转,带动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增长;精准扶贫力度加大,产业分红增多,闲置房屋出租收入、出租机械等收入也为财产净收入增长起到了助推作用。2018年江西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235元,较1998年增长11.7倍,年均增长13.6%,占收入的比重由1998年的0.9%上升到1.6%,提高了0.7个百分点。

4.惠农政策长扶持,转移收入攀新高。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党中央出台了各项惠农政策,从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到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等,已初步形成了功能互补、综合补贴与专项补贴相结合的农业补贴制度。从2001年开始,江西农村居民的税费支出占比开始下降,尤其是2006年,农业税被全面取消。随着强农惠农政策的加强,对种粮农民的补贴水平稳定提高。同时,农村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等覆盖面不断扩大,补贴标准逐步提高。尤其是新世纪以来,江西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实施精准扶贫,加快贫困人口脱贫步伐,贫困地区农民获得感显著增强。2018年江西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2832元,较1998年增长31.1倍,年均增长18.9%,增幅居四项收入之首,占收入的比重由1998年的4.3%上升到19.6%,提高了15.3个百分点。

5.商品贸易比重大,农民货币收入增。在农业生产水平逐渐提升的基础上,农副产品逐渐增多,不仅可以满足农民自给性消费,还能实现商品交换的功能。尤其是在1979年,农村集市贸易得到了恢复,农副产品以商品形式向社会提供的比例逐步加大,农业的商品化程度逐步提高。商品率的提高为农民现金收入增长创造了条件,农民现金收入不断增加,所占比重不断上升。进入新世纪,江西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加大农村商品流通体制改革力度,构建现代农村市场体系,农村市场的规模得到了明显的扩大,市场主体地位更加凸显,极大的提升了农产品的商品率,促进了农民现金收入较快增长。现金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由1980年的45.4%,上升到2018年的96.1%,上升了50.7个百分点。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达13892元,比1980年增长151倍,其中出售产品的现金收入达5190元,比1980年增长126.8倍。

城乡居民奔小康 物质充盈衣食足

解放前,城镇居民生活开支主要是购置能维持最基本生活的非肉类食品、低劣燃料等必需品,基本上没有余力顾及其他。为了生存,他们长年累月挣扎在“贫困线”上。广大贫苦农民靠种几亩薄地的收获或出卖劳动力换得一些粮食养家糊口,吃的是窝头、咸菜,穿的是破衣烂衫,住的是土坯房或临时搭建的窝棚,生活极为艰苦。新中国成立70年来,城乡居民生活不断改善,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居民生活大变样,衣食住行用全面改善,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回顾1949年,当时城镇居民的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仅为99元,而到2018年则提升到20760元,增长208.7倍,平均每年增长8.1%,其中1978年至2018年增长72.9倍,平均每年增长11.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从新中国成立时的54元提高到2018年的10885元,增长200.6倍,平均每年增长8.0%。其中1978年至2018年增长66.6倍,平均每年增长11.1%。

(一)城乡居民奔小康,生活水平节节高

具体看,江西城乡居民消费水平的发展主要分以下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年-1978年):新中国成立初期到改革开放前夕,物资供应紧缺,百姓购物限制较多,购买商品种类单一,居民的消费主要局限于满足温饱。这段时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长较慢,1949至1978年二十九年间人均生活费支出的年递增率只有3.7%,消费结构变化甚微,基本上是维持温饱,即首先保证“吃”的、“烧”的,剩下就是“穿”的 ,很少考虑“用”的。

农民生活水平虽有所改善,但速度缓慢,从总体上看,是处在低水平上的徘徊波动,江西绝大部分农户生活长期不能摆脱贫困。特别是“文革”时期,农民生活被压抑在很低的水平上。1949年-1957年,党和政府在鼓励农民发展生产的同时,注重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到1957年,江西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达78.2元,主要食物中:粮食人均消费达266公斤,食用油2.9公斤,猪肉4.5公斤,比1949年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在居住条件上有了一定的改善,1957年末,平均每个农户使用房屋达3.8间。1978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1元,1949-1978年的二十九年间,生活消费支出年均增速仅为2.2%。

第二阶段(1979年-1988年):从1978年到1988年,城乡居民消费进入了第一个稳步增长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城镇消费水平大幅提高,1988年江西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为876元,比1978年增长2.1倍,年递增速度为12.0%。城镇居民消费结构和之前相比也变化明显,即“吃”的、“烧”的支出比重下降,“穿”的、“用”的支出比重上升。以1957年与1988年相比,城镇居民在生活消费支出中,用于购买“吃”的、“烧”的商品以及支付房租水电等三项支出所占比重已由71%下降到60%。

经过十年的改革,给农村带来了巨大变化,绝大多数农民摆脱贫困,解决了温饱,开始走向宽裕、小康生活。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升,消费结构也发生明显变化,消费质量显著提高。1988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达477元,比1978年增长3.7倍,年均递增16.8%。各项消费全面大幅度提高,生活消费支出构成依大到小顺序由1978年的吃穿烧用住转变到1988年的吃住用穿烧。

第三阶段(1989年-1998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加,消费水平也有了显著的提高。1994年,江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较1988年翻了一番多,达到2201元;到1998年,人均消费支出3267元,比1988年增长2.7倍,年均增长14.1%。

农民生活消费从起初的数量至上改为追求质量。这段时期,江西农民的主要消费依然是食品和居住。但与上个时期相比,食品和居住的支出逐渐降低,而用于文化、娱乐、教育方面的支出则明显提升,从数量上看,超过了衣着、家庭设备的支出,位居第三位,在农村居民生活消费的总支出中占比10.5%,从这里可以看出,农村居民消费已经开始重视追求质量。1998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58元,比1988年增长2.3倍,年均增长12.6%。

第四阶段(1999年-2008年):进入21世纪,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居民消费进入了快速增长的新时期。城镇居民的居住环境和之前相比明显提升,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消费结构迅速升级。从1998年到2008年,江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累计增长1.7倍,年均增长10.3%,2008年,人均消费支出已达8713元。

农村居民生活消费加速向发展型转变。1998-2008年,全省农村居民消费序列为食品、居住、文教娱乐、交通通讯、医疗保健、衣着、家庭设备。其中,食品的比重逐年下降,居住支出所占比重保持稳定,支出额增长较大,反映农村购建和装饰住房的热潮方兴未艾。而在交通通讯和医疗保健方面的支出不断提升,所占比重分别为9.2%和6.2%,在总的消费次序中位列第四和第五位。其中包括文教娱乐、交通通讯、医疗保健在内的支出占比为26.6%,比之前提升了13.5%。农民消费正转向发展型转变。从1998年到2008年,江西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累计增长1.5倍,年均增长9.5%,2008年,人均消费支出已达3871元。

第五阶段(2009年-2018年):随着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和扩大内需政策的大力推动,城乡居民消费层次和水平也不断提高。和之前相比,居民的消费理念发生了可喜变化,而消费结构渐趋合理化,“吃”讲营养搭配,“穿”讲档次个性,“住”讲温馨情趣,“行”讲方便快捷,“乐”讲精神富足,人们不管是物质生活还是精神娱乐生活都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从2008年到2018年,江西城镇居民消费支出累计增长1.4倍,年均增长9.1%,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760元,首次突破2万元大关。

农村居民的消费能力日益增强,消费需求日益增多,消费领域由传统的满足吃、穿等基本需求逐渐向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等精神性消费不断拓展。从2008年到2018年,江西农村居民消费支出累计增长1.8倍,年均增长10.9%,2018年,江西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金额为10885元,首次突破1万元大关。

(二)消费结构趋优化,各类支出大变样

1.食品消费讲营养,膳食结构更合理

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们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解放初期,居民大都以粗茶淡饭度日,以填饱肚皮为原则,只是到了逢年过节、招待客人时,始得一尝荤腥。计划经济时期,由于物资供应紧张, 居民购买食品都是凭票供应, 居民收入相对较低,人们在 “吃”上的消费几乎集中在米、面、鲜菜等基本需求层面。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不断深入,党和政府不断加大“菜篮子工程”建设,居民购买渠道逐渐丰富,人们在吃上的要求越来越高,不再仅限于吃得饱,吃出营养、吃出健康开始成为百姓饮食的首要选择。饮食种类愈加丰富,档次愈加提高,在外饮食、饭外饮食需求增强,百姓饮食不仅局限于大鱼大肉,绿色食品、营养品开始受到人们的重视。2018年, 江西 城镇居民平均用于食品方面的消费支出达 6233元,比1980年增长了26.4倍,年均增长9.1%。农村居民平均用于食品方面的消费支出达3403元,比1980年增长了34.0倍,年均增长9. 8 %。

随着城乡居民收入的不断增加和消费水平的显著提高,江西城乡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下降明显。1980年,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为59.6%、62.4%,刚刚达到温饱水平。到2018年,恩格尔系数已经分别降至30.0%、31.3%,跨入生活富裕阶段,较1980年分别下降29.6、31.1个百分点。

2.衣着消费讲品味,时尚舒适更合身

解放前,城乡居民用于衣着消费是少量的,每置一件衣服,一般是冬天作罩衣,夏天当单衣,从新到旧,由旧到破,破而复补,正如过去民间流传的“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那样,新旧破补,穿上十多年以后始一 更新。 到解放后的1957年,城镇居民仍然是以购买棉布缝衣为主,人均消费棉布仅15尺,只够缝制一套新衣服。 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对衣料实行计划控制,百姓穿衣款式较少、样式单一,往往一件衣服穿几年,一件衣服几个人换着穿,可以说那个时候人们穿衣基本上处于衣着朴素的状况。 到1977年为止,城镇居民衣着消费观念仍然是以保暖为主。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轻纺工业的发展,城市居民的衣着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已由过去的“一衣多季”向“一季多衣”转化,不仅数量增加,而且日趋追求时装风貌,讲究服饰上的美和新。 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穿着愈加讲究成衣化、时装化、品牌化、时尚化。 收入的提高、穿衣观念的改变,使得居民衣着消费保持较快速度的增长。 购物方式也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从布票到网购,购物场所也由供销社变成超市、购物中心,再到城市综合体、网上购物,居民的消费体验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在农村地区,随着市场的繁荣,收入的增加,农村居民穿着越来越讲究美观、舒适,衣着质量档次不断提高,与城镇居民越来越接近。 2018年江西城镇居民在衣着方面的人均支出为1629元,比1980年增长了27.5倍,年均增长9.2%; 农村居民人均衣着支出为526元,比1980年增长了32.7倍,年均增长9.7%;

3.家庭设备更新快,品质档次追求高

新中国成立七十年来,居民家庭对现代化家庭用品的拥有,从无到有,从少到多,普及程度提高,更新换代加速。 改革开放前,百姓日常家用设备仅局限在手表、缝纫机、自行车等“老三件”上面,随着改革开放,“老三件”逐渐被以彩电、冰箱、洗衣机为代表的“新三件”所代替,但拥有数量较低。 进入新世纪,科技含量更高的家电产品逐渐为百姓接受,家庭用品档次大大提高。

1985年,江西城镇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新三件”的数量分别为彩电8台、电冰箱3.88台、洗衣机30.75台,同类商品在2018年分别为130.34台、98.19台和90.19台;1989年江西农村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新三件”的数量分别为彩电1.14台、电冰箱0.16台、洗衣机0.82台,同类商品在2018年分别为126.67台、94.62台和62.54台。

截至2018年末,城镇居民家庭拥有各类普通家电的数量已达到较高水平,2018年每百户拥有微波炉、热水器、排油烟机、移动电话数量分别为43.46台、96.58台、66.27台、257.27部。拥有空调和计算机等需求层次相对较高家电数量则仍在快速增长,2018年每百户拥有空调和计算机分别达到134.80台、58.16台。而农村居民家庭耐用消费品升级换代的趋势则尤为明显,2018年每百户拥有微波炉、热水器、空调、移动电话数量分别为12.83台、76.71台、29.50台、274.55部。2018年江西城镇居民在生活用品和服务方面的人均支出为1494元,比1980年增长38.8倍,年均增长10.2%;农民用于生活用品和服务方面的支出为607元,比1980年增长67.4倍,年均增长11.8%。

4.居住条件更舒适,配套功能更齐全

解放初期至改革开放前,城镇居民住的是旧平房、筒子楼,农村居民住的是竹草土坯 、 砖木房 ,住宿面积小、条件差 , 外部环境和配套设施不完善 。改革开放后,城镇居民住房逐渐从单位福利分配走向市场,普通居民可以自由买房、卖房,房屋的户型、小区配套、周边环境同过去有了巨大的改善。农民扩建、翻修、新建房,人们迫切需要对居住条件进行改善。可以说,百姓的住宅已经从过去的 “温饱型”,逐渐转向“小康型”,原有的“居者有其屋”的住房观念也逐渐调整为“居者优其屋”。2018年 江西 城镇居民人均 48.3平方米,较 1980 年的 7. 9 平方米增长 5倍;农村居民人均59.20平方米,较 1980 年的 9. 09 平方米增长 5.5倍。同时,2018年 江西 农村住户现住房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砖混及砖木结构的占比为 9 9 . 4 %,和1980年的50.6%相比提升了 48 . 8 个百分点,户均拥有住宅面积在 1 2 0平方米及以上的农户数已达 74 . 3 %,居住条件改善成效显著。 2018年 江西 城镇居民在居住方面的人均消费金额为 4562元,比198 0 年增长了 264.8倍,年均增长15.8%;农村居住消费支出为3038元,是1980年的118.3倍,年均增长 13 . 4 %。

2018年城镇居民家庭主要饮用水来源为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或桶装水的户、使用水冲式厕所的户数比率分别达85.4%、96.5%,农村居民分别达到32%、85.5%。同时,2018年城镇居民主要炊用能源为天然气、煤气及液化石油气的户数占比达79.9%,农村为45.4%。此外,2018年城镇、农村居民家庭每百户拥有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数量各为46.50、18.29台;拥有接入互联网的移动电话数量分别为189.46、173.96部。充分反映出江西饮水、能源、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居民生活环境持续改善。

5.出行工具换代快,通讯网络全覆盖

改革开放前,人们出行主要靠两条腿,条件好点的家庭拥有自行车,家用汽车是想都不敢想的奢望。 改革开放后,自行车逐渐进入寻常百姓家,在一段时期内几乎家家都拥有至少一台自行车。 到了1990年末,江西城镇、农村居民家庭百户自行车拥有量分别达到172.89、105.27台。

此后,改革开放不断深入,人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居民对出行工具的要求越来越高,摩托车、电动车日渐普及,家用汽车逐渐走进普通百姓家庭,自行车开始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尤其是人们对家用汽车的需求日趋旺盛,购车消费大幅增加。2018年江西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数量分别为30.73 辆、19.79辆;拥有摩托车数量分别为34.71辆、67.42辆。

随着通讯产业的蓬勃发展,居民的信息消费需求不断增强,从固定电话再到互联网的普及为居民沟通架起了桥梁。曾经十分罕见的手机,现在俨然已经成为城乡居民的必备品,手机的功能也已经不仅仅满足于人们之间的通信,而是发展成为集通信、拍照、社交、上网、支付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智能手机。2018年,城镇居民家庭移动电话每百户拥有量为257.27部,其中接入互联网189.46部;农村居民家庭移动电话每百户拥有量为274.55部,其中接入互联网173.96部。2018年江西城镇居民在交通通信方面的支出为2538元,比1980年增长1173.8倍,年均增20.4%,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提高11.7百分点;而农村居民在交通通信方面的支出为1215元,比1998年增长28.7倍,年均增18.5%。

6.教育意识渐转变,精神消费愿支出

改革开放前,就业靠国家分配,教育并未受到大多数居民的重视。城乡居民的文化生活消费,即使包括儿童的学费在内,在过去也是微不足道的。1962年,江西城镇居民人均教育支出(学杂费和保育费)不到4元。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对教育事业越来越重视,人们开始了解到教育能够强国,也能为个人谋求更好的发展,对知识的需求与日俱增,城乡居民越来越重视子女和自身素质的提高,参加各种培训班和接受再教育的人日益增多,在教育文化方面的投入随之不断增加。与此同时,随着物质生活的不断改善,城乡居民开始寻求精神层面的满足。居民的业余生活,开始从封闭式向开放式转化,从家庭小天地的单调享乐走向社会,参加各种旅游、音乐会、看影剧、游乐园、逛公园等,日益追求丰富多彩的高格调的精神生活,居民用于文化娱乐、书报杂志、体育健身等方面的消费有较大的增加。

调查资料显示,1980年江西城镇居民教育文化娱乐人均消费仅为23元,而2018年为2491元,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2%,比1980年增长106倍,年均增长13.1%,占比同比1980年提高了5.9个百分点。2018年江西农村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消费人均支出1144元,比1980年增长858.9倍,年均增长19.5%,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0.5%,比1980年提高了9.7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消费逐步转型,旅行出游成时尚。改革开放前,旅游对于国人来说是可望不可即的“奢侈品”,如今生活条件逐渐改善,人们更加注重文化娱乐生活的享受,曾经的“奢侈品”成了很多人生活的一部分。随着旅行步伐越迈越远,人们出游的目的地从国内走向世界各地。2018年,江西城镇居民人均用于团体旅游的费用555元,景点门票费用40元,农村居民则分别为22元、5元。可以说,旅游已经逐渐成为人们热衷的文化娱乐新时尚。

7.医疗保健意识强,保障投入渐攀升

解放前,我国人口的平均寿命很低,只有35岁。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国家对人民的身体健康情况予以足够的重视。从50年代中期开始,随着农业合作化在全国的普及以及人民公社制度的建立,看病也成为了“集体化”的一部分,公社普遍建立了合作医疗制度,公社福利基金和社员自筹是两大资金来源。七十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后,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及医疗设施和科技的发展,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居民对自身有病就医、无病防治的健康保健意识明显增强,用于医疗保健方面的支出大幅增长,人民的平均寿命不断延长。2018年,江西城镇居民在医疗保险方面的花费为1219元,比1980年增长633.8倍,年均增长18.5%;农村居民在医疗保障方面的花费为784元,比1980年增长308.8倍,年均增长16.3%。

8.消费日趋个性化,支出结构更丰富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显著提升,衣食住行都已经得到了基本的满足,人们的消费结构也随之变得更加多元化和个性化。美容、美发、化妆用品市场快速发展,珠宝配饰、手表、奢侈品方面的需求显著提升。2018年江西城乡居民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分别为596元和168元,分别比1998年年均增长7.3%及9.5%,占消费支出的比重分别为2.9%、1.5%。

文字:刘巍 王敏 廖云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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