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汽油是一种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
既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
又关系公共安全
所以汽油的售卖也被严格管控着
但总有人喜欢顶风作案

近日,宿城公安分局龙河派出所在深入开展非法储存买卖汽油清查行动中,查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散装汽油)案件4起,行政拘留4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人,查扣汽油160余桶,共计1.1吨,涉案价值200余万元。
△法治宿迁进行时
2019年8月7日上午,龙河派出所根据宿城公安分局全力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要求,对辖区内的风险隐患因素进行排查,在对沿街商户走访排查过程中,发现有几家汽车修理店居然在做着销售成品油的违法生意。小小的汽修店里竟然销售汽油,这些油品是从哪里来的呢?民警意识到,这起案件背后一定另有隐情,于是现场控制了汽修店的店主赵某,并将其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赵某交代,有人告诉他手里有汽油,可以低于市场价1块多钱卖给他,让其购买出售,赵某看有利可赚,便开始从事非法存储、销售汽油的违法犯罪活动。为了彻底端掉这个销售成品油的非法窝点,扫除安全隐患,民警顺藤摸瓜,在赵某的指认下,民警很快把目标锁定了上线陈某的落脚点,于2019年9月6日,在洋河新区将违法犯罪嫌疑人陈某成功抓获,查获涉案车辆一辆,散装成品油80多桶。

经查明,龙河镇共有4个非法销售汽油点,以赵某为首的,还有李某、杨某、李某某,他们都是从事汽车维修和洗车行业的,经人介绍,认识了上线陈某,为了牟取利益,想快速赚钱,于是形成了一个供销链。非法储存汽油,以低于市场价1.5元的价格为车辆加油,没有营业执照、没有灭火器,没有任何的安全防护措施,用简易的油桶在店内做起了加油站的生意,是谁给陈某这么大的胆量,他的80多桶是从哪里来的呢?
据陈某交代,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发现零售汽油每升可以赚到1块多钱,于是便从山东油贩子那里买来汽油,分装到小的油桶里,通过微信发布出售汽油信息,以及通过身边的朋友推荐,采取送货上门的方式,出售给汽车修理店和洗车店。

经审查,2018年2月至今,犯罪嫌疑人陈某、赵某等人,在明知自己没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等,不具备销售、存储汽油资质的情况下,从事汽油的存储、分装和销售等工作,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情节严重。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另外4名嫌疑人被处以治安行政拘留,涉案车辆,以及散装汽油和卖油装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专案组现正在对案件进行进一步深挖。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买卖、储存、运输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警
方
提
醒
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需要国家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才能进行买卖,也需要持有相关合法手续才能进行运输,私人无证买卖汽油和运输汽油均是违法行为。非法储存、销售汽油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危害公众安全,公安机关将发现一起,严厉打击一起!发现非法加油点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警民联手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