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安交管6项新措施
将于9月20日起推行
新举措将进一步助力
电子化转籍工作全面开展
突出两个字
扩大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试点,由原来120个城市推广至300个城市(含之前试点的120个城市),年底前全国全面推行。
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并办理机动车转籍,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

消息一经发布,很多网友纷纷来问:具体哪300个城市呢?




快来看~
你在的城市上“榜”了吗?

机动车转籍档案资料电子化传递
不仅减少群众两地往返
还优化办事流程
但很多人不知道具体流程该如何操作
别着急
小编今天为您呈上

直接到车辆迁入地
或者
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
即机动车转籍申请
在线申请机动车转籍
具体流程如下
操作指引
壹
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管所办理
对车辆在试点城市间转籍的,群众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管所办理,不需要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贰
下载交管12123APP在线申请车辆专籍
1
登录"交管12123"APP后,通过【业务中心】→【机动车转籍申请】,进入机动车转籍申请业务流程,注意:用户可以为已备案的本人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办理机动车转籍申请业务。

2
选择需办理转籍申请的机动车,在选择转入地界面选择转入地城市,勾选持有转入地身份证明复选框,认真阅读机动车转籍申请业务须知后,点击【阅读并同意】按钮进入确认信息界面。

3
进入确认信息界面,核对所有人、号牌种类、号牌号码、转入地等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短信验证码,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机动车转籍申请提交。

4
申请成功后,转出地车管所制作转籍档案电子化资料,转入地车管所收到电子资料后,将受理用户的申请。
5
受理成功后,车主可直接携带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等资料开转籍车辆前往转入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转籍业务。
温馨提示
1、车辆电子转籍仅限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且车主不变。
2、车主用户确认持有转入地身份证明(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需持有居住证),未持有转入地身份证明的,转入地车管所不予受理。
3、机动车状态为“转出、被盗抢、停驶、注销、海关监管、嫌疑车、查封、扣留、达到强制注销标准、强制注销、事故逃逸、锁定、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违法未处理、事故未处理、抵押/质押”的,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以及车辆类型、使用性质不符合转籍申请条件的,不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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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雒赛
组稿:雒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