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宝典|《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司法解释条文适用编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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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司法解释编注工作的重要成果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司法解释条文适用编注》

正式出版了——

本书

凝聚四级法院骨干力量

梳理200余部执行规范

双向注释规范注解条文

逐一精解明确适用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 编著

定价:168.00元

人民法院出版社9月出版

(点击图书封面,官方微店九折包邮直购)

“我”的诞生

1. 最高人民法院非常重视执行规范化制度体系建设。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纷繁复杂,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当前执行立法供给不足,司法解释与规范性文件以补充形式织密执行规则。为进一步实现具体规则在执行实践中规范统一适用,必须促成各项制度相互衔接、相互配合、形成体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明确提出“及时出台单行司法解释或指导性意见、全面梳理司法解释体系、推动强制执行单独立法进程”三项工作任务。2019年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提出要坚持不懈构建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促进健全完善我国强制执行法律制度体系。

2.最高人民法院依照部署启动了执行司法解释编注工作。2018年,在司法解释制定出台基本告一段落后,最高人民法院依照部署启动了司法解释编注工作。开展司法解释编注对执行理论和实践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贯彻依法治国部署,为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提供规则保障。二是实现执行规范的系统梳理与分析,助推强制执行立法。三是回应执行实践需求,解决规范适用中的疑难问题。

3.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非常重视司法解释编注工作。在“基本解决执行难”进入攻坚关键期,面临前所未有的工作压力和工作强度的情形下,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仍专门组织力量,全面开展工作。编注工作历时一年,经多轮讨论和修改,最终成稿出版。

“我”的特点

1.“权威”。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为主,汇集全国四级法院的执行骨干力量,分工协作,共同完成。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导组织对争议问题进行集中深入探讨。主管院领导对编注予以审定。

2.“全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出台的涉及执行工作的16部法律、86部司法解释、69部规范性文件、8篇指导性案例、105个请示答复进行了全面梳理、归类整合、逐条注释。

3.“精解”。立足于执行实践需要,对所有可能存在重复或冲突的条文逐一进行解释说明,明确规范冲突的解决方案,指明法律适用的具体路径,同时对于实践中适用较多、争议较大的条文,进行了简明扼要的释解。

4.“实用”。为方便读者检索适用,编注一般采用双向注释方式,即A条文和B条文的关系,在A条文与B条文之下均作注释,指出“本条与《xxx》第xx条相关,该条规定……”。

(1)新司法解释条文与此前条文完全一致或基本一致的,对此前的条文,采用“《xxx》施行后,适用该规范第xx条规定”的表述;对新司法解释条文,采用“《xxx》施行后,适用本规范第xx条规定”表述。

(2)新司法解释条文与此前条文不一致的,对此前条文,采用“《xxx》施行后,以该规范第xx条为准”的表述;对新司法解释条文,采用“《xxx》施行后,以本规范第xx条为准”表述。

(3)新司法解释条文与此前条文存在关联,需要结合理解适用的,表述为“应注意结合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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