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图解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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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中小学同学聚会,读书时挨过的老师的打,必是讨论最热烈的话题之一。有感激的,感激老师痛笞终于令其改过向学;有愤恨的,愤恨老师羞辱乃至令其犹有余悸,语到激动之时便指着当年被打之处,历陈曾因何小事遭其毒打多少次,只恨不能立即对那老师饱以老拳。近期沸沸扬扬的“20年后拦路打老师案”,正是此等体罚阴影的写照。
以本文作者亲身经历来看,体罚集中在小学阶段,初中渐少,高中、大学就非常罕见了。尤其是乡村地区小学,以前有老师真是极尽体罚之手段,踢、打、掐、踹、扇耳光等十八般武艺一股脑儿全上,学生也必然想尽办法暗地报复,比如往其水杯中撒尿、往其背上甩墨水等。

无规矩不成方圆。今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首次提出将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8月1日,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细则的内容主要包括惩戒实施范围、程度、形式等。
那么,教育惩戒权到底是什么?与体罚、变相体罚有何区别?其他国家又是如何做的?新加坡可以对学生实行鞭刑,韩国对男学生只能打臀部、女学生只能打大腿,这些都是真的吗?图解教育工作室(微信ID:tujiejiaoyu)为您详细解读。
一方面,体罚、变相体罚屡禁不止
我国法律一直严厉禁止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近年来相关法律法规更是愈加完整。《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不得对未成年人/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师法》则规定教师体罚或侮辱学生可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0后80后们,读书时一定没少挨老师的打。但实际上,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现在依然很严重。有调查发现,对学生的违规行为,老师一般采取的方式中,有15.4%和29.5%的人选择罚跑步和罚站。[1]



一方面,教师们又不敢管、不愿管
体罚屡禁不止的同时,是很多教师对学生违纪又不敢管、不愿管。调查发现,面对学生的违纪行为,教师首选高知家长进行处理的比例为51.7%,不采取任何措施的占17.6%,只有30.7%的教师会自行作出惩戒决定。也就是说,很大部分教师选择了对惩戒权的转移,而首选替代目标则为家长。[4]



最终导致大部分老师或者根本不知道有惩戒权:2015年教育部“教师惩戒权研究”调查显示,认为教师拥有惩戒权的人只占56.1%,认为“没有”的高达29.2%,“说不清”的占14.7%;[7]或者根本分不清体罚和“适当方式”惩戒的界限:调查同样显示,只有不到4成的老师能准确区分惩戒与体罚、变相体罚的区别,33%和27.5%的老师根本不能区分或者说不清。[8]

体罚、惩戒,各国做法不尽相同
实际上,体罚在很多国家都被允许,包括美国、法国、韩国、新加坡等。美国23个州立法允许体罚;韩国不仅允许体罚,而且对体罚工具、体罚条件等作了细致的规定,如男生只能打臀部,女生只能打大腿部等;新加坡甚至可公开鞭打犯下严重错误的学生。[9][10] [11]

大多数国家和中国一样禁止体罚,比如德国、荷兰、芬兰、波兰、奥地利等。不过,德国虽然禁止体罚,但对学生的惩戒措施十分严厉,如学生擅自逃课,情节严重的不只要对学生的监护人罚款,还有可能判处学生短期监禁。[12]瑞士学生无故旷课,有关部门要提起诉讼,走法律程序,而且孩子的父母会被罚款。
结语
当年挨的老师的打,依然记忆犹新吧,真不打算留言说几句?
参考资料:
[1][6][7][8] 刘冬梅《中小学教师惩戒权的调查与思考》
[2][3] 周勇等《2011-2015中小学生遭遇教师体罚的网络舆情事件分析》
[4][5] 陈翠翠《中小学教师惩戒权流失问题研究》
[7] 罗容海《“教育惩戒权”不能省了“教育”两字》,光明日报
[9] 《老师该不该有教育惩戒权?教育界人士呼吁立法明确惩戒权边界》,北京日报
[10] 吕伟《论教育惩戒的道德困境及启示》
[11] 杨光富《美英韩泰四国教育体罚现象透视》
[12] 陈茶《中学生教育惩戒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