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她是很有个人魅力的人。"
" 她驾驭庭审的能力特别强。"
" 她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多次协调行政机关,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孙静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审判委员会委员
行政审判二庭庭长

很多和孙静共事多年的同事都知道,她是一个对工作极其投入的人,法学功底扎实,业务精通,常常从审判实践中提炼裁判观点,形成优秀的裁判文书。她带过的助理都说她非常有亲和力,待人耐心细致,受到当事人的认可。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第六届全市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均是对她工作的肯定。
妥善处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
孙静是湖北沙市人,取得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香港大学普通法硕士等学位。她一头短发,身材高挑,声音柔和,给人第一印象是安静谦和、温文尔雅。说起从法的初心,她希望用所学专业,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自 2002 年考入盐田法院以来,孙静已在审判领域耕耘十七载,承办了大量重大疑难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俗称 " 民告官 ",涉及行政管理的方方面面,比如小到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大到政府市政工程建设的审批、许可,都可成为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案件类型多样、专业性强,行政审判法官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不少原告带着情绪来到法院,更增加了案件的审理难度。面对庭审中的突发情况,孙静不急不躁、处之泰然,对当事人和声细语地释法明理,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顺利推进庭审进程。

2017 年以来,孙静承担了深圳市大部分的棚户区改造案件审理工作。棚户区改造是深圳当前城市建设中的民生工程,因涉及到拆迁补偿、历史遗留建筑等问题,案件往往人数众多、矛盾尖锐。为完成案件巡回审判工作,孙静的足迹遍及福田、罗湖、宝安。为了开好庭,她深入群众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常常顾不上吃饭休息。很多次,她一大早出去巡回开庭,晚上十一点多才回到法院。
她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准确分析复杂的法律问题,排查化解矛盾隐患,确保深圳重大民生工程的顺利推进。因工作业绩突出,曾荣立个人专项三等功。有些当事人虽然输了官司,但是对孙静办案态度非常钦佩。
用法律保护城市历史文化
自2015 年深圳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以来,孙静审结行政诉讼案件 600 余宗,积极稳妥处理了涉及小区众多业主利益的建设工程备案行政纠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纠纷、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等新类型、疑难复杂行政案件,同时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
在叶某某诉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行政强制执行案中,涉及到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长隆世居”的修缮问题,争议焦点为被告有无进行查处的职权。“长隆世居”位于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村,建于清乾隆五十九年,坐西朝东,三堂四横,建筑面积六千多平方米,记录着客家围屋的历史。该案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具有较强示范效应。
原告称 " 长隆世居 "103 号房为祖屋,因年久失修,墙面风化严重,如不及时进行修缮,房屋将会出现大面积坍塌并危及隔壁房屋,文物可能灭失,所以向村委书面申请维修祖屋并上报坪山区公共事业局。为妥善处理该纠纷,孙静多次前往 " 长隆世居 " 现场勘察与各方沟通协调。在审核相关证据,查阅大量法律法规后,她通过依法运用 " 同一位阶的不同法律或法规中,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同一部法律或法规中,特别条款优于一般条款 " 的法律适用规则,最终明确规划土地监察部门不具有对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行为进行查处的行政职权,确认被告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该案的审判客观体现了对城市历史文化传承延续的保护,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行政诉讼中,无论原告是谁,他的合法权益应受到法律保护。”孙静说。
来源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