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裴莹

你会怎么办
深圳一位消费者
选择了打官司
最终获赔500元

“华润万家翠竹店”解释称,是由于华润万家收银系统技术故障,且涉案情况并不是个案。
但宋某认为这种行为存在价格欺诈,将“华润万家翠竹店”和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回多收商品价款1.1元并赔偿原告500元。
8月8日,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华润万家翠竹店”作为深圳市内连锁经营的大型商超,在销售商品的过程中应当对商品进行明码标价收费,诚实履行销售方的合同义务。其在销售本案商品过程中,明显存在价格标签与收银金额不一致的情形,也无法做出合理解释。原告宋某作为一般消费者,在购买涉案商品的过程中以高价购买了低价标注的商品,法院认为其已经受到了错误的诱导,原告主张被告“华润万家翠竹店”存在价格欺诈,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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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裴莹
编辑/李晓雨
监制/何永鹏田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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