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广州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顺利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切实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在统筹依法治市、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上全面发力,广州市司法行政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荣获多个“第一”
开创“智慧”司法新阵地

不仅如此,“广州普法”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十佳新媒体案例奖”;广州1家律师事务所入选2018年法制日报首届“一带一路”“十佳律师事务所”。建成全国首家5G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首家“公共法律服务标准研究基地”;全国首创“手机秒办公证”;上线运行全国首个规范性文件智能管理和统一发布平台;广州市61名律师入选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占全省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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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
为切实推动减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广州市司法局按国家和省、市部署,从2018年8月开始牵头启动广州市证明事项清理工作。2019年2月,广州市政府公布取消351项证明事项,取消数量占全省32%,力度之大、涉及面之广、取消事项之多、减证便民的实效,均居全国首位。
在户籍管理方面,共取消或简化了50余项证明材料,涉及户口市内迁移、国(境)外人员回国(入境)定居入户、投靠配偶、父母、子女入户、收养入户、恢复户口等行政事项,对合法住所证明、接收证明等证明事项均予以取消,对投靠人、随迁子女和被投靠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现有证照的提供方式也予以简化,无需再提供复印件或其他需要当事人专门前往有关机构开具的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在子女入学方面,取消高中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资格认定时,要求留学人员子女提供的留学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海外华侨华人子女的相关使领馆证明等20余项证明事项。
在人才入户方面,取消提供引进人才入户申报材料8项,包括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调动或就业登记证明、本市合法住所证明、随迁配偶的就业证明或参保证明等证明事项。
在产权登记方面,取消国有土地上房屋转移登记时所需要提供的回迁证明、婚姻关系材料等证明事项。
在项目审批方面,取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前要求提供的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证明事项。
本轮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扎实到位,对能直接取消的证明事项,立即停止执行,不再要求办事人提供;对不能直接取消的证明事项,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合同凭证等方式办理。
今年6月1日,广州市司法局已率先在广州市法律援助机构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法援机构在审查公民法援申请时,以书面形式将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法定的法律援助条件、标准、要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法律援助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目前,包括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明等18类证明事项可以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免于提交。
三个硬招确保清理工作
见实效、得民心、可持续
全面清理、主动“加码”。除按国家和省的部署清理本市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之外,广州市还主动将直接在办事指南、申报指南、材料清单中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并纳入清理,对离群众最近、与群众关联最为紧密的文件中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清理,共取消该类证明事项103项;除对典型的第三方开具的证明进行清理外,还对对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现有证照、行政机关批文等前序业务已经取得的材料、申请人提交的自证材料等非由第三方新开具但带有证明性质的材料,即非典型的证明,也按照“减证便民”的精神予以简化,下大功夫对群众办事创业中存在的各类负担予以减轻,共简化该类材料195项。
疏通堵点,回应诉求。在清理过程中,广州市司法局高度重视群众反映集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以更快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为导向,聚焦户籍、教育、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领域,认真总结研究,发现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并严格落实到清理工作中。取消的证明事项也主要涉及家庭户籍、子女入学、产权登记、人才引进、项目审批等重点行政事项。
多措并举,确保实效。为了确保证明事项清理落到实处、效果可持续,广州市司法局一方面打通部门间信息壁垒,完善政府信息共享机制,修订政府规章《广州市政务信息共享管理规定》(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打造广州市统一的政府信息共享平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另一方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降低取消证明事项后可能带来的潜在行政管理风险,制定出台政府规章《广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2019年8月1日起施行),将监管对象履行信用承诺的情况作为公共信用信息的重要内容,对不实承诺甚至弄虚作假的,依法纳入失信信息,进行失信惩戒,确保告知承诺、减证便民等改革措施形成闭环管理。
打造全国公共法律服务最便捷城市
深化法律惠民服务
目前,广州市有法律援助机构12家,法律援助律师2500人。同时,在广州市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了41家法律援助工作站。2019年上半年,广州市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4350件,同比增长33%。

新修订《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今年9月1日实施
新修订《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突出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是扩大了援助覆盖面。将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改为“本市企业职工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新增残疾老年人、孤残儿童、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的劳动者一方等10类人员申请法律援助无须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二是全国首创全流程刑事全覆盖制度。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诉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申诉、再审阶段申请法律援助,均无须提交经济困难申报材料。三是新增法律援助网上申请途径。申请人网上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预审查。四是新创“摇珠式”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模式。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模式,符合要求的律师报名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创设“摇珠式”网上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法律援助人员。五是新设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制度。
02
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广州市制定了全国首个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实施细则,在全国率先实现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诉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申诉、再审阶段全流程均可申请法律援助,保障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自2017年11月试点以来,广州市为刑事全覆盖案件被告人提供律师辩护1.2万件,提供法律帮助1.7万人次。
03
擦亮“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服务新品牌
广州市法律援助服务服务大厅专门设立农民工讨薪专窗,并与全国60多个城市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解决农民工跨地域维权案件调查取证难、信息查询难等问题。建立农民工纠纷调解前置机制,维护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最大利益,促成各方向利益平衡点靠近,尽力达成调解,切实减少农民工“诉累”。2019年上半年,广州市共受理农民工法援案件6409件,为农民工讨薪5145万元。

提供便捷的“互联网+法律”服务
在“互联网+”时代,广州司法工作也不断引进信息化手段,以科学、系统、精确、及时、连续的大数据定量分析。


来源|广州市司法局
广东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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