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拾遗】鸡泽县的土地改革(二)

二、贯彻《五四指示》深人发展土改运动,实现耕者有其田(1946年8月-1947年4月)。

从整个解放区的情况来说,1946年5月至1947年2月是贯彻《五四指示》,算帐抵债,农民取得土地阶段。1947年2月至1947年9月是进行复查,土地运动深入发展阶段。鸡泽县是从1946年8月开始贯彻《五四指示》,1947年4月开始搞土改复直的。

1、《五四指示》的主要内容

1946年5年4日,中共中央将《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作为党内文件发至各解放区贯彻执行。这个《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就是著名的《五四指示》。在《五四指示》中指出“解决解放区土地问题是目前我党最基本的历史任务。是目前一切工作的最基本的环节。必须以最大的决心和努力,放手发动与领导群众米完成这一历史任务”。《五四指示》明确规定了18条政策原则,改变以前的减租减息政策为没收地主土地分给无地或少地农民的策,但决不侵犯中农利益,一般不变动富农土地,区別对待大小主反对乱打乱杀,保护工商业,团结知识分子和党外人士,合理分配土改果实,鼓励发展农业生产。

2、贯彻《五四指示》发动群众诉苦

1946年7月地委召开扩大会议,各县主要領导干部参加了会议。会上传达、学习、讨论了《五四指示》。回县后,首先在县委中传达、讨论,统一了思想。9月开办全村群众运动训练班,各村农会主任委员都参加学习(村村有人参加,绝大部分是党员),训练班结束后,对本村贫苦农民进行调查摸底,搞清有多少亟待翻身的群众。整顿组织,吸收中农参加了农会。这些工作名之“摆阵势”。

经过20多天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一般贫苦群众秘密或者公开议论着将要发生的运动。富户中有的人也想法探听消息,公开说,反正就那些东西,共了产也好,怎么也得叫吃饭,话虽这样说,而暗中却在设法疏散物资,作应付斗争的准备。

十月初,县、区先后召开党、政、民、武一系列会议,又分片召开一三区和二四区全体农村干部会。会后,在各村召开多种形式的会议,把《五四指示》的精神宣传到群众中,提高了群众的阶级觉悟,之后,由秘密配酸转入公开的诉苦。诉苦的步。和方法大致如下: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宣讲地主阶级千百年来统治剥削农民的罪状,广大农民在封建统治下的痛苦,揭露地主阶级的剥削本质,揭示群众受苦的根源,启发群众挖穷根、倒苦水。

(2)首先觉悟的积极分子,主动串连、组织贫苦农民诉苦。这些积极分子多是党员和村干,他们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商定谁家苦大仇深,而后去动员、启发他们诉苦。

(3)在开展典型型户诉苦的基础上,普遍组织群众诉苦,采用家庭诉苦、小组诉苦、大会诉苦等形式。小组诉苦中的典型人到大会上重诉,以苦引苦。

(4)部分村庄组织了翻身会,首先由少数积极分子组成,然后暗中串连或公开动员贫苦农民报名參加翻身会,入会先诉苦,并为共同翻身进行宣。

通过以上方法,发动群众诉苦,收到了不小的效果。但是也有困难和阻力,广大农民由于长期受地主阶级的封建统治和剥削,封建礼教束缚着农民的思想,他们的守旧观念,宿命视点,一时难以屏弃。其表现是:有的不承认受过剥削;有的有苦不愿诉;有的认为自己受穷是祖宗没给留下财产,自己没本事;人家富是人家爹娘留有世产,不是剥削咱的。以上的种种旧观念随着运动的发展,斗争的深入,日趋淡薄,渐渐克服。

3、向地主进行清算和斗争

经过广泛的诉苦活动,激发出广大贫苦农民的斗争热情和勇气。在此基础上,提出打虎先拔牙,先斗罪大恶极的大地主,而后再斗中小地主。根据群众的意见,确定斗争对象,然后将被定为斗争对象的地主在村里扣押起来,再次征集群众意见,对地主进行清算斗争。斗争的具体步骤各村有所不同。有的村庄确定几户作为斗争对象后,就展开斗争,之后,再确定新的斗争对象,进行斗争。有的村庄把全部斗争对象确准后,为防止地主逃亡,把他们全部扣押,然后逐个对他们展开斗争。

从10月2日至10月15日,将近半个月时间,把已确定为斗争对象的地主和部分富农斗了一遍。在这次斗争中夺取了地主和部分富农的一部分土地,其他生产资料和浮财没有触动,地主的威风没有彻底扫地,有的地主被斗后,表现出怡然自乐的样子,认为减轻了自家的负担(因为土地少了,负担公粮也少了)。因此,县委提出对封建势力要割尾巴,馏二茬,再深入斗争,要求做到如下四点:

(1)彻底清算地主的剥削帐,使他们威风扫地。

(2)夺取地主的大量土地,只留一部分让其维持生活。

(3)斗去地主隐蔽的财物。

(4)清算地主的农具、车辆及牲口。

10月下旬全县农村普遍呈现出轰轰烈烈斗争局面,到月底又对地主及顽固富农斗了一遍。运动中农民群众的阶级觉梧很快提高,在彻底消灭封建势力的口号下,对未曾触动过财产的富农要求其自动(即不经过斗争场合,自愿拿出财产)。自动的方式和步骤,各村不尽相同,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先由村干和积极分子研究确定那些户应当自动,再经群众表决,而后指定专人对自动户进行思想动员,使其自动在群众面前承认自己过去有不合理的封建剥削的事实,愿意拿出部分土地或浮财,作为对群众的赔偿。另一种是先召开群众大会,村干部在会上进行动员,让应该自动财产的富农主动报名,再由农会讨论决定谁应自动,自动多少。此种方法造成部分中农自动财产,损害了个别中农的利益。如南街有37户主动报名自动财产,中农占多数,后经群众讨论,免掉18户,尚有19户。

4、贯彻对中农的政策,进行复查和纠偏。

进入11月,运动着重贯彻执行中央对中农的政策,用了半个月的时间进行复查和纠偏。因为运动中出现了损害中农利益的作法,这种错误作法若不加以纠正,有继续蔓延的趋势。

损害中农利益的做法,其思想根源有以下几点:

(1)片面理解“消灭封建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口号,某些村干和积极分子滋生了“填平土地斗富户”的观念,想顺着锯口往下拉。

(2)政策宣传不深透,尤其对中农政策不明确,没有加以强调。

(3)在选择斗争对象时只注意财富多少和人均土地亩数,没有从生产方式上观察,没有从剥削量上去清算。

(4)某些干部怕犯包办代替的错误,见到损害中农利益的做法,不敢大胆制止。

(5)某些村庄找不到斗争对象,怕被说成立场不稳,只好矮汉子里选将军来凑足数。

运动中损害中农利益的做法,各区普遍存在。一区56户,二区57户,四区28户。这些中农户在不同程度上被斗或自动了土地财产。

县委认识了这方面问题后,决定退回中农的财产,赔偿他们的损失。在纠正错误的方式和步骤上,首先县、区领导同志承担责任,不把犯错误的责任推给村干和积极分子,使他们思想上容易接受,利于纠正。县区干部下村后向群众阐明对中农的政策,承认过去工作中的失误,到被斗和自动的中农家里进行安慰。在退赔方面提出以下具体条件:

(1)带奸性的中农,而且有贪污行为,为群众所不满或痛恨,根据其罪行大小,贪污多少,清算一部分,退回一部分。总之,以不使其伤筋动骨,赔老本为原则。

(2)抗战期间已真正降为中农的,必须按中农对待,退回其被斗或自动的土地。如果他们的土地已被分配给其他农户,可用未曾分配下去的土地来弥补。

(3)群众威信低,又有封建剥削事实的富裕中农,可个别清算。但不对其进行斗争。

(4)对退回损失的中农,干部要到他们家进行安慰,使他们放下包袱,安心生产,并吸收其参加农会。

5、斗争果实的分配

11月15日,各村庄的清算斗争基本结束,斗争中取得了大量的土地和房屋、粮食、耕畜、车辆、农具、衣物、金钱等各种果实,数额如下表。

鸡泽县斗争果实总结表

如何分配果实,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能否实现耕者有其田和发展农业生产。这是土地改革中的一个重大问题,对这个问题县委提出了原则意见:以村为单位进行分配,果实划为土地房产和浮财两项来分。对土地房产的分配,要根据填平的精神,没地或地少的分地,没房或少房的分房。对浮财,要求贫雇农多分,中农和富农也要分到一部分,以利团结广大农民。

(1)土地房产的分配

根据填平的精神,没地和少地的分地,没房和少房的分房,各个村庄由农会找按户登记人口、劳力、农具、自有用等,然后计算出全村人口和土地的比例,定出平均水平,达不到这个水平要填平。分配中注意土地质量的调剂,好地补坏地,井田补旱田。分配的步骤,首先由各农会小组讨论,提出本组各户的需求,在村干会议上依据土地累进册和各户的要求,制定出土地房产的具体分配方案。

(2)浮财的分配

先把分配原则交给群众充分讨论,分出等级,按户和人口两两下分(为照顾赤贫和人少户)。各户成分的确定,有的先由村干会议初步拟定各户的成分,再交给群众讨论复议。有的村庄先由村于会议提出各等级的户标准条件,交给小组讨论,由群众自己认定自己的成分和所占的等级以及所需财物,再由村干会议审查确定。各种浮财均折成现金(冀钞),等级标准以现款计,根据各户所占等级定出款数,而后按现款数额分配所需财物。

斗争果实分配后,全县农村的土地占有情况发生根本变化,农村中封建土地占有制度基本已被摧毁,农民普遍获得了土地。变化情况如统计表:

表中可以看出,地主阶级占有的土地将近一半转移到贫苦农民的手里,贫苦农民土地占有数量增加二分之一以上,基本实现了耕者有其田。

6、运动发展的不平衡情况

鸡泽县贯彻执行《五四指示》,进行土地改革,也和全國其他解放区一样,运动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大致分为这样三种类型:

第一类村的情况是:(1)比较彻底地消灭了封建土地制度,实现了耕者有其田。随着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转移,地主阶级的经济地位普遍下降到富农以下,政治上也受到孤立。以往生活极端贫苦的赤贫和贫农因获得了较多的生产和生活资料,部分上升到中农的水平。(2)有各种坚强的组织,如党的支部、民兵、农会、村政权等组织,这些组织的核心是党支部,他们能团结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群众。(3)运动中出现了一批积极分子,充实了领导层,贫苦农民在各类组织中占绝对优势,各类组织中的群众有较高的阶级觉悟,能独立完成诸项住务,在备战、参军、支前等方面贡献较大,有坚定的胜利信心。(4)政策掌握得较好,在斗争中基本没有侵犯中农利益,真正团结了中农,使全村群众生产积极性有所提高。这一类村庄原来有较好的工作基础,是先进村,可是数目较少,全县只有20多个。

第二类村庄的情况況:(1)推垮了地主阶级的势力,基本上消灭了三个阶层的差別;(2)党的支部有相当数量的党员,对完成中心工作起到了保证作用,但核心力量不够强;(3)建立了各种组织,百分之五十以上的群众参加了这些组织,这些组织能团结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群众,但是其中的领导成员和积极分子工作作风生硬,内部民主性较差;(4)村干部和积极分子阶级觉悟还不大高,有宗派主义的表现,内部不断斯发生纠纷,各群众组织之间时有矛盾现象出现;(5)对政策理解不深透,掌握得不牢,对地主富农大小不分,好坏不分,有侵害中农利益的现象,造成部分中农在某段时间内有恐怖心理。这类村庄在全县占多数,有七十余村。

第三类村庄的情况:(1)进行过一段斗争,从土地占有方面看,各阶层土地占有量基本拉平,但在政治上地主未被斗垮,出现斗后少数群众暗里找地主道歉退果实,地主暗中有破坏的活动;(2)斗争中没有培养出成批的积极分子,个别党员、积极分子受孤立;(3)有各种群众组织,但不巩固,甚至各实亡;(4)领导权掌握在不可靠的人手里,这些人浪费果实,脱离群众,造成群众普遍不满。这类村庄在全县占少数,共18村,多是小村。

7、土地改革给农村带来的变化

鸡泽县从1946年8月开始贯彻执行中央《五四指示》,进行土地改革,运动迅速广泛展开,到年底短短几个月时间,全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消灭了封建土地制度

地主阶级占有的土地减少了近一半,由人均8.073亩降到4.385亩;富农占有的土地减少了近三分之一,由人均5.97亩降为4.134亩;贫农的土地增加了二分之一,由人均3.34亩上升为4.205亩;赤贫农的土地增加了二分之一以上,由人均3.02亩增加到4.8亩。这时农村各阶级对士地的人均占有数量基本拉平。随着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转移,地主、富农的经济地位普遍下降了,他们人均占有土地数量已低于总平均数。上述情况表明,在这次土地改草运动中,全县范国内封建土地占有制度已基本被摧毁,农民普遍获得了土地,新民主主义的生产关系已奠定了基础。

(2)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发辉,生活有所改善

这次土地改革,贫苦农民不仅得到了土地,而且获得了其他一些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全县贫苦农民共分得31565.8亩土地,1370所庄宅,9607间房,659头性畜,654辆大车,20528石粮食,还有许多衣服、布匹、桌椅、柜箱等生活用品。劳动人民掌握了相当数量的生产资料后,各阶级的收益差別明显缩小,贫苦农民的生活得到改善。同时,生产积极性大大发挥。县委鼓励群众兴家立业、发家致富,掀起了春耕生产运动。1947年初春,广大农民响应上级号召,组织互助,生产节约,争取耕三余一。到4月,全县已组织互助组1300多个,大生产运动在全县铺开。

(3)全县出现了一个声势浩大的参军参战支援前线的热潮

翻身农民为保工卫胜利果实,积极响应上级号召,踊跃参军参战,支援前线。在1946年冬季大护军工作中,全县有1000多名青年农民自愿报名参军,到县城集中后挑选出843名送入部队。1947年春,为支援豫北战役,鸡泽县出动了200副担架,100辆大车和一个民兵连,共1200多人到前线服务和参战。

综上所述,不论从经济上、政治上还是从军事上看,这次土地改革的意义是深远的,农村的变化是巨大的。这次土改的成就,是由于县委比较正确地贯彻执行了中央的政策。但是,土改是一项新的工作,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因而工作中也曾发生过偏差,如起初少数军、干、烈属户留地过多,在复查中发生种种左的倾向,这些偏差不久都得到纠正,未产生重大影响。

(未完待续)

来源:方志鸡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