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优秀中青年,这次的人才培养工程千万别错过!

为进一步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大人才培养工程的资源整合,形成梯度式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造就一批支撑引领台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青年优秀人才,根据《台州人才新政三十条》《台州社会事业人才发展三十条》《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市行动计划(2018-2020)》《高水平建设工匠人才队伍行动计划(2018-2020)》等文件精神,现整合推出台州市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工程实施计划。

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

市“211人才工程”(含青年拔尖人才)

市重点创新团队、杰出台州工匠

整合纳入了台州市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工程序列

一起来看看具体申报条件吧

选拔范围

围绕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面向海内外择优支持培养符合“七大千亿”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以及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领域急需紧缺,有望提升产业水平、推动社会事业发展,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和团队。年龄一般在48周岁以下(杰出台州工匠年龄适当放宽),原则上须在台州工作满3年(青年拔尖人才除外)。

申报条件

01

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

(简称市“特支计划”,负责单位:市委组织部)

原则上从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和第三层次人员、省特级教师、省325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入选人员,满三年资助期的市“500精英计划”B类以上创新人才(不含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市“21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员(含培养期),市名师名医名家工作室领衔人中选拔。

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发展潜力较大,在各自领域发挥带头人或领军人物作用,且所在单位配套支持体系比较完善,培养计划制定科学合理,必须有一项预期重大标志性成果;年龄一般在48周岁以下。

02

市“211人才工程”

(含青年拔尖人才,负责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市“211人才工程”分

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

和青年拔尖人才四类

具体条件如下

①第一层次培养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有突出业绩或取得重大科技成果者(省科技进步二等奖或2项以上三等奖、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及相当者前3名)。

②第二层次培养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有较明显业绩或取得重要科技成果者(主持或为主参与市级以上重点科技项目研究工作或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相当者前3名)。

③第三层次培养人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第一、二层次培养人才序列,有较好业绩或取得相应科技成果者(作为主要成员承担完成市级部门以上重点科技项目,或获得市级部门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及其他相当等级成果奖项,或获得过授权专利)。

④青年拔尖人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发展潜力优秀、极具培养前景,在研项目可望取得重要成果或突破性进展的,有望进入省级及以上人才工程序列。

对已被列入省级以上人才工程人员、市“500精英计划”序列人员或获得省级以上党委政府人才奖励、市杰出人才奖、市重大科技贡献奖等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列入市“211人才工程”培养人才。

03

市重点创新团队

(负责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力社保局)

市重点创新团队分为

重点文化创新团队和重点技术创新团队两类

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必须具有明确的创新方向、目标规划和较高的创新水平,创新团队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团队中45周岁以下核心成员不少于1/2,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已在台州工作3年以上且每年在台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同一团队带头人只能申请1个重点创新团队。新入选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教育部创新团队等省部级创新团队的,直接发文确认为市重点创新团队。入选过市重点创新团队的带头人原则上不再申请,仍在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市“500精英计划”、市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资助期内的人才不能列为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

04

杰出台州工匠

(负责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在我市直接从事一线技能工作满5年并仍在技能岗位上,具有高超的职业技能水平。

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近5年具有国家职业资格技师或省工艺美术大师以上,掌握关键技术或绝技绝活,在全市相关行业领域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并在国内、省内重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带徒传艺和培养青年技能人才方面做出较大贡献;一般离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

政策支持

01

资金资助

①对入选市“特支计划”人才的,资助期限为5年,资助额度为40万。

②对入选市“211人才工程”培养人才的,在培养期内分别给予第一层次、第二层次每人资助科研经费10万元、5万元;第三层次培养人才中择优遴选资助人才每人资助科研经费2万元;青年拔尖人才每人资助科研经费20万元。

③对入选市重点创新团队的,管理期为3年,重点文化创新团队给予40万元创新资助,重点技术创新团队给予最高100万元创新资助。实行以奖代补、跟奖跟补方式,根据考核情况按照40%、30%、30%的比例分年度拨付。其中重点技术创新团队所在单位须1:1配套;配套不到位的,扶持资金拨付不超过所在单位的配套资金。

④对入选“杰出台州工匠”的所在用人单位给予20万元的培养资助,第一年拨付8万元,第二年拨付6万元,第三拨付年6万元,其中带徒3人以上的,由企业在培养资助经费中给予带徒工作补贴每月2000元,资助期限为三年。

02

其他配套支持

入选台州市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工程的人才和团队符合相关条件的,还可享受《台州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台州市211人才工程实施细则》《台州市重点创新团队培养实施细则》《台州市“杰出台州工匠”培养管理实施办法》《台州市人才培养资助实施细则》等规定的相关政策,以及落户地配套资助政策。

其他事项

①入选市“21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第二层次、第一层次(含青年拔尖人才)和“特支计划”的,一般可从低向高逐级晋升,但不允许逆向申报。培养期内经认定晋升高一级培养工程(或层次)的,从晋升认定之日起开始享受对应新标准资助额度,资助期限重新计算。

②申报人既可选择申报团队,也可选择申报个人培养工程,团队、人才实行交叉评选,同一申报人既入选团队又入选个人培养工程的,培养资助经费分别列支,个人生活待遇不重复享受。

③申报人填报的信息如有虚假,将取消参评资格;已入选的,一律取消入选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任一人才培养工程。

④2019年度台州市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工程,包括市“特支计划”、市“211人才工程”青年拔尖人才、市重点创新团队和“杰出台州工匠”,具体申报遴选事宜由各相关部门自行组织开展,相应通知附后(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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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一舟

校对:侯百、剑风

审核:旭敏

来源:台州人才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