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有效预防多发性街面犯罪

近年来,以侵财为目的的街面犯罪案件不断增加,案件恶性程度大、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反响强烈。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多发性街面犯罪的特点、成因以及如何切实有效地预防及时打击街面犯罪谈几点看法。

一、当前街面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侵财性案件占主导地位。类型主要是盗、骗、抢夺、抢劫等,其中盗窃有盗窃机动车(电动车、摩托车、汽车)、盗窃汽车内物品、摩托车旅行箱内、座位下物品等;街面诈骗有丢钱物实施诈骗、兑换外币进行诈骗、以封建迷信进行诈骗、以治病消灾进行诈骗等。抢夺、抢劫主要是抢夺、抢劫背包、现金、金银首饰、手机等有价物品。

(二)涉案人员具有地缘性,团伙性。从近几年各地已破获的案件来看,犯罪嫌疑人之间不是亲属,就是同乡,成员之间分工明确、配合默契。如抢夺、抢劫案件有踩点的、望风的、驾车接应的、负责销赃的;诈骗案件的分工更为精细,往往一环扣一环,被害人很难看出破绽。

(三)作案目标明确。犯罪嫌疑人大多是犯罪的职业老手,经常混迹在车站医院、饭店、银行等人员集中、车流量大的地方,伺机物色对象。抢劫、抢夺、诈骗的对象大多是单身妇女、中老年人。主要是利用单身妇女、中老年人势单力薄、防范意识差、反抗力弱等特点,一旦物色好作案对象,先进行跟踪,时机成熟后就实施犯罪,并迅速逃离现场,所以成功率较高。

(四)侦破案件难度大。街面犯罪大多在室外露天进行,犯罪具有流动性大,随机性强,无现场可勘查等特点,一旦等当事人发觉,犯罪嫌疑人早已逃之夭夭,案件现场也没有多少有价值的物证线索,调查取证比较困难。如飞车抢夺案件,由于作案时间短、逃离现场速度快,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车牌号(犯罪嫌疑人使用假车牌或对车牌进行伪装的也比较常见)等反映模糊,客观上增加了破案难度。

(五)打击处理难。街面犯罪嫌疑人大多是流窜作案的职业老手,作案手法多,而且熟练,有较强的反侦察意识,警觉性高,没有比较有利的作案时机或合适的侵害对像从不轻易下手。街面犯罪人员流动范围大,销赃渠道广;结伙作案多,赃物转移快。而且往往公安机关好不容易把犯罪嫌疑人抓获时,赃款、赃物早已被挥霍光了,即使被当场抓获,也会百般抵赖,只承认当时的犯罪事实。由于缺少旁证材料,在很多情况下只能是就案论案,无法深挖和扩大战果。对于一般的扒窃、拎包、抢夺的违法犯罪嫌疑人,由于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比较高,被当场抓获后因为涉案物品的价值不够追究刑事责任,往往只能予以治安拘留,因此,许多街面犯罪嫌疑人觉得犯罪成本低,风险不高,收益大,虽屡遭打击处理,却没有对他们造成足够的心理威慑,以致贼心不死,屡抓不改。公安机关在办理街面案件中,还会经常遇到特殊类别的案犯,即聋哑人、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他们以弱势、特殊身份作掩护,借机规避法律制裁,到处流窜作案,打击处理时,政策性强、难度大。

二、街面犯罪成因分析

(一)被害人自我防范意识差,成为犯罪分子侵害的诱因。只要有一定的防范意识,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许多案件是可以避免发生的。那些防范意识薄弱、警惕性低、敏感性差、反应迟钝和贪图小利的人,往往会自觉地成为街面犯罪分子的侵害目标。绝大多数受害人对街面案件的防范意识远如入室盗窃等那样引起足够的重视和警惕。总以为光天化日之下没有人敢对其实施侵害,心存侥幸、思想麻痹。如摩托车停放不上防盗锁、轿车内摆放现金或贵重物品、离开轿车后不及时锁门、大量现金直接放在自行车前兜内等,给犯罪嫌疑人盗窃、抢夺提供了可乘之机。有的被害人贪图私利、禁不起马路骗子的花言巧语,轻易就落入骗子设下的圈套,被骗后,感到没有面子或怕家人责怪,不肯如实反映案件经过,给侦查工作带来被动,使犯罪分子胆子越来越大。

(二)治安防范工作的失衡,导致犯罪向街面挤压。一直以来,无论是职能机关还是政府部门都把室内盗窃作为防范工作的重点,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人防、物防和技防一应俱全,基础性工作得到了大力加强,特别是警务工作向社区延伸以后,大大拓展了预防空间,社区管理日益增强。社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智能化管理,设置了社区警务室,配备了相应的社区民警和保安,提高了自身防控能力。相对而言,街面犯罪防范明显滞后于现实斗争,因而犯罪分子把目标转向防范相对薄弱的街面,大肆作案。

(三)街面治安防控难度大,效果不明显。最近几年随着警务机制和勤务制度的改革,改变了过去街面上只能看见交警、协警管理道路交通的局面,有了专门的巡警、110接处警、特巡交等力量,但效果并不明显。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不明。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交、巡警和派出所对管辖区内街面治安管理都负有防控责任,由于职责存在重叠、交叉容易形成“谁都管、谁都不管”的局面,存在防范上的盲区、死角和漏洞。二是信息不畅。担任街面防控的各种力量未能及时掌握辖区内的发案情况,也不能及时互通信息、更谈不上加以分析研判,因情施策,因地制宜加以有效防控。三是防控力量单一。街面犯罪的防控和打击,基本是公安机关一家在承担,没有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作用。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如交通、城管、环卫等基本不参与,导致防控力量不足。四是城市基础设施不完善。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机动车辆不断增加,而停车场等基础设施无法满足现实需要。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存在,无人看管,致使机动车辆及车辆物品失窃案件多发。

(四)侵害目标多,犯罪成本低,成功率高。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市场繁荣、人民物质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在城镇的街道、广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可供犯罪分子猎取的财物急剧增加,犯罪分子可选择的侵害对象、目标比以往大大增加,一定程度上诱发了犯罪分子的贪婪欲。在街面实施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犯罪,不需要入室盗窃、抢劫那样爬窗、撬门等过程,而且选择目标准确,作案时间短,出逃快,风险小,成功率极高。对犯罪分子来讲,不失为快速致富捷径。据某报记载一位犯罪分子交待他先后参与多次抢夺,从未失手,只是后来被同伙揭发才落入法网。

(五)销赃渠道畅通,助长街面犯罪。销赃渠道的畅通无阻,是当前刺激侵财性犯罪的内驱力,而畅通的销赃渠道,与社会的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制度不落实以及群众的法制观念淡薄密切相关。在街面犯罪案件中,手机和妇女佩带的黄金饰品、机动车辆之所以成为犯罪的主要目,除了手机、黄金饰品、车辆本身具有较高的价值外,与销赃渠道的畅通不无关系。“二手”手机市场、典当寄售行业、机动车交易和修理行业违规经营严重,管理混乱,力度不强,为街面犯罪提供了便利的销赃场所,部分群众经不起购赃所获的可观收益的诱惑,见利忘义,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客观上为街面犯罪的发展蔓延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三、街面犯罪的预防对策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范意识。要确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切实加强对群众的安全防范宣传,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事实证明,防范意识强的市民,相对的防范措施做得比较好,受到犯罪侵害的机会就要少得多,反之,则极易成为犯罪分子侵害的目标。所以,必须加强治安防范宣传,扩大宣传面和深度,使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得到普遍增强,这也是防范街面犯罪的必要前提。宣传内容上,可以灵活机动,既可以针对某类犯罪或某一种犯罪倾向开展防范教育,也可以就一般性的安全常识进行解答;宣传形式上,可以通过公益广告,发送公共信息、公开信、安全小册子的形式;也可以利用传统的黑板报、宣传窗、横幅等形式。有条件的可以在广场,剧院等公共场所以专场晚会的形式进行面对面的教育,通过对各类街面犯罪案例的演绎、剖析,增强宣传效果,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

(二)贯彻综合治理方针,实现街面治安管理社会化。综合治理是我党群众路线方针在公安工作的具体体现,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但在实际工作中,综合治理的思想并未得到深入贯彻执行,或者说只停留在口头上,综合治理的思想在一些人,一些部门中逐渐淡化,取而代之的是:“社会治安工作是公安机关一家之事的思想”,在街面犯罪防控方面也是如此。当前,由于城市建设不断加快,面积和人口不断增加,街面犯罪的防范和打击单靠公安一家很难取得明显成效,必须倡导“政府搭台,公安为主,各界唱戏”的方针。在具体操作上,一是通过各级综合治理委员会组织公安、金融、工商、交通、城管,卫生等部门联合执法,从各自职责出发,对各类公共复杂场所、金融单位、运输行业等进行有序管理,减少产生犯罪的客观滋生条件。二是落实沿街社区、单位的治安责任。各沿街社区,单位必须:“看好自己的门,注意眼前的人”,实行群防群治,预防或减少案件发生。三是加强对特种行业的监管力度,堵塞销赃渠道。由政府牵头建立规范的“二手手机”、“二手车”交易、维修和典当寄售业市场,实行统一管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从业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增加销赃、购赃的风险。四是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特别是新闻媒体要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的精神,宣传公安机关打击街面犯罪的先进事迹,杜绝负面报道。

(三)加大投入,完善动态巡控机制,遏止案件高发势头。随着城市扩建,基层警力紧张、后勤保障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如何弥补警力辐射的盲点,就目前而言,建立全天候,动态式,网格化巡控机制不失为对付街面犯罪的一种有效措施,这在实践中已发挥了重要作用。针对街面犯罪防不胜防,打不胜打的被动局面,坚持“打防并举,主在治本”的方针,主动适应城市治安形势需要,要继续推行屯警街头,民警与协警相结合;人防、物防与技防相结合;车辆巡逻与徒步巡逻相结合;巡逻与设卡检查相结合的执勤模式。要着力做好四个“抓”:一抓专业巡控队伍建设。由巡控民警、巡逻保安组成,负责城市街面的巡逻,设卡、盘查和检查,加强城市街面治安控制力度,必要时交通路面执勤人员要积极配合。加强对巡控队员的培训,提高发现可疑人员、可疑物品、可疑车辆的本领。在路面检查中,加强对可疑车辆的检查力度,特别是对外地车辆,无牌车辆的检查。要与出租车调度呼叫系统实施联网,形成合力。二抓指挥调度。要加强110指挥调度力量,制订街面犯罪处置预案,一旦发生街面“两抢一盗”等案件,立即指挥各巡逻车辆,各卡点实施快速有效的全方位堵截和围追,并迅速通报相邻市、县公安机关予以配合。三要抓技防投入。在城区及周边主要道路安装监控设备,对主要部位实施监控的同时,对案件多发地段、巡控比较薄弱的部位也要安装摄像机,把街面监控系统由交通管理职能逐步扩大到对街面犯罪的发现和控制的层面上来,发挥其预防和打击街面犯罪的作用。四要抓监督管理机制。为确保街面犯罪工作取得实效,制定建立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建立责任考核、情况通报、责任倒查、弹性工作、监督检查、奖励与惩罚等工作制度,努力使预防和打击街面犯罪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贯彻以打促防战略,震慑犯罪嚣张气焰。针对当前街面犯罪案件发案居高不下,犯罪活动比较猖獗的情况,要遏止嚣张的犯罪气焰,必须实行有力的打击。一要抓源头管理。结合公安基层基础年建设,责任区民警要逐步加强对外来人员,特别是外来人员中有前科的人员的监管。围绕吃、住、行等环节进行调查控制,发现有效线索,力争把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二要抓专案侦察。由于街面犯罪具有抓现场难、侦破难等特点,要组织精干力量是攻坚克难,可参照上海、深圳等地公安机关的做法,成立打击街面犯罪便衣侦查行动队、打击“两抢”行动队,采用秘密侦察手段、专案经营、打击团伙,来严厉打击街面犯罪。对一时难以侦破的案件可以通过加强阵地控制,如不断加强对典当寄售业、“二手手机”交易市场、金银饰品加工、车辆维修业、废旧物品收购市场等易于销赃的场所、行业的控制和渗透力度,采取以物找人或以人找物、物建可靠力量等措施破案。三要公检法统一思想。考虑到街面犯罪案件,特别是“两抢”犯罪,社会影响大,在打击处理方面,公检法应加强沟通,准确把握定罪量刑标准,从严惩处。从而迅速遏制街面犯罪的上升势头,扭转社会治安秩序,从打击这个途径达到预防控制犯罪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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