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上午,
备受关注的“男子20年后打老师”案
在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打人男子常仁尧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常仁尧当庭表示上诉。
今天上午,备受关注的“男子20年后打老师”案在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打人男子常仁尧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常仁尧当庭表示上诉。


前情回顾
2018年7月底,时年32岁的河南男子常仁尧,在河南省栾川县栾川乡变电站,用扇耳光的方式殴打自己初中班主任张某,同行同学为他录下了视频。

随后,视频中被打的张老师向栾川警方报案,栾川警方经过立案调查,在浙江杭州铁路警方的协助下,常仁尧被抓捕归案。

2018年12月19日,栾川县公安局对该事件立案。2018年12月21日,常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经过审查,栾川县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19年6月12日上午,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栾川县人民法院就已经聚集了众多围观群众,同时还有数十名维持秩序的公安人员。


常仁尧在庭审时表示,自己殴打教师张某,事出有因,是由于对方早年在担任自己班主任时,有过多次殴打,侮辱自己的情况出现,同时,常仁尧也承认自己的行为不对,并当庭公开道歉。案件的另一当事人,教师张某并未现身,法庭也并未此案当庭宣判。
来源|封面新闻记者沈轶段意茜 综合央视新闻、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