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著名法学家、离休干部、原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首任主任曹子丹教授,因病医治无效,于2019年7月4日在北京昌平区医院逝世,享年90岁。
曹子丹教授是新中国刑法理论体系的奠基人之一,他自五十年代末留学苏联回国后即从事刑事法学的教学、研究工作,毕生耕耘、硕果累累,对于新中国刑法理论的构建、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他还参与了大量的刑事立法工作,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立法专家小组的成员,对新中国刑事立法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曹子丹教授一生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勇于担当奉献,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的建设和刑法学科的建设,付出了巨大的心血,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教授毕生谦虚谨慎,淡泊名利,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培养了大量优秀的法学人才。教授是享受国务院突出贡献专家特殊津贴的著名法学家,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第一、二、三届副会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顾问,国际刑法学会理事。
泰斗陨落实乃法学界、教育界之重大损失。
斯人已逝,精神长存。
曹子丹教授生平
曹子丹,当代刑法学家,1929年出生于湖南永兴,1950年至1952年就读于北京大学。1952年冬随院系调整到新成立的北京政法学院,并提前毕业,留校任教。1955年至1959年由国家保送赴前苏联列宁格勒大学研究生院深造,师从苏联著名刑法学家米·德·沙尔戈罗茨基教授,专攻刑法专业,获法学副博士学位。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曾任中国政法大学刑法教研室主任、法律系主任、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等职。离休后担任中国老教授协会理事并任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顾问、中国行为法学专家委员会委员等职。

此外,他参与了大量的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工作。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立法专家小组的成员,曹子丹先后参加了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惩治走私罪等在内的近20个刑法补充规定草案稿的讨论,多次参与了1997年新刑法的论证工作,并被邀请参加1997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召开的第四届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为刑法一系列补充规定和1997年修订刑法的出台,为最高人民法院一系列司法解释的制定做出了有益贡献。
1985年,曹子丹教授被任命为我校法律系主任,1989年又被任命为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与此同时,他还先后担任了中国法学会第一、二、三届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第一、二、三届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学术委员等一系列社会兼职,参加了1989年维也纳国际刑法协会第14届代表大会、1992年台北首届海峡两岸法学研讨会等许多重要的会议。

鉴于曹子丹教授在教学和科研中的突出贡献,自1993年起,国务院给他颁发政府特殊津贴,离休后的曹子丹,又应邀担任了中国老教授协会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2002年中国政法大学五十周年校庆时被授予“元老教师”和“学校建设开创者”两个荣誉称号。鉴于他对老教授事业的贡献,中国老教授协会给他颁发了“老教授科教工作优秀奖”。

一生求法治,师德育英才
——记法学家曹子丹
作者: 刘仁文
2002年,中国政法大学50年校庆,一位73岁的老教授被同时授予“元老教师”和“学科建设开创者”两个荣誉称号。面对荣誉,他却坦承:法治兴才国家兴,国家兴才个人兴。
2004年,《中国法律人》杂志集中推出一期对新中国建国后留学苏联的老一辈法学家的跟踪报道,前述老人名列其中。当记者问到他们这一代人的贡献时,他平静地说:“历史有着自己的节奏,我们只能尽力而为。要说我们这一代人的贡献,往大的说,也许对构建我们自己的法律体系和法言法语作出了一点贡献,往小的说,就是培养了下一代法律人。”
他就是我国当代知名的法学家、法学教育家曹子丹教授。
从北大到留苏
曹子丹1929年出生于湖南省永兴县的一个普通农家。他从小就立志要“成名成家”。上中学时,数学老师培养了他对数学浓厚的兴趣,当时他们的几何课教材是由三个美国人著的,他们的名字都是“S”打头,所以叫“三S平面几何”,而曹子丹的名字在旧拼音中全是“T”打头,于是他就暗下决心:美国是三个作者写一本书,完成一个理论,我以后要一个人建立一套理论,名字就叫“三T”理论。“那时真是踌躇满志啊。”他回忆道。
但时代的呼唤使偏爱理科的他转向了文科。那是1948年,正在念高中最后一个学年的曹子丹受进步师生和进步书刊的影响,参加了进步组织“沙原文艺研究社”的活动,从此对政治产生了兴趣。正因此,1950年考大学时,他选择了北京大学政治系,并被顺利录取。在北大虽然只待了两年,但留给他的记忆却是难忘的,有一次,我曾问他这一生中最难忘的事是什么,他竟告诉我是在北大学习时受委托去请《暴风骤雨》的作者周立波来北大作报告。
1952年,在学习苏联的大背景下,北大、清华、燕京、辅仁几个大学的政治系、法律系、社会学系合并组成新的北京政法学院(即现在的中国政法大学),曹子丹也随院系调整来到北京政法学院,并提前毕业成为一名年轻的教师。“不过,那时候我什么都做,称不上是专门搞法律的。”
真正开始研习法律还得从留学苏联算起。1955年,经过重重选拔和在北京外国语学院一年的俄语学习,26岁的曹子丹和另外7个同学一起,前往列宁格勒大学(现叫圣彼得堡大学)学习法律。火车经满洲里、西伯利亚到莫斯科,全程9000多公里,7天8夜,路途虽然漫长,但他们却都很愉快,“心怀一种荣誉感和使命感,对即将开始的留苏生活充满向往。”这8个人日后大都成为中国著名的法学家,除曹子丹外,还包括王家福、肖蔚云、吴大英等。
四年的留苏生活,紧张而充实。在著名刑法学家沙尔戈罗茨基的指导下,曹子丹系统学习了刑法知识,打下了坚实的专业功底。他在当时的苏联权威法学刊物《法学》上用俄文写作发表了《中国法学关于两类矛盾学说讨论综述》等论文。1959年,以《论苏联在刑事法律方面同未成年人的斗争》为题,顺利完成了他的副博士论文。这些成绩的取得,曹子丹从内心深深地感激他的导师。这位一生完成科研项目不下230个、多部著作被译成中文的学者反复告诫他的中国学生,一定要理论联系实际,为此,沙尔戈罗茨基经常将苏联各地法院、检察院定期寄给他的一些案卷交给曹子丹阅读,正是通过阅读这些案卷,曹子丹敏锐地发现了未成年人犯罪这一严重的社会问题,并最终将其确定为自己的副博士论文选题。数十年后,在填写一份问卷时,他在“对您影响最大的人”一栏中写上的是:“我的苏联指导教师——米·德·沙尔戈罗茨基教授。”1996年,作为主编之一,曹子丹为纪念他的导师对刑法学的杰出贡献,曾广泛收集资料,亲自为《中华法学大辞典·刑法学卷》撰写了沙尔戈罗茨基的词条,“但这些都不能表达我内心对老师的崇敬和感激”。
法治领域的辛勤耕耘者
1979年,北京政法学院复办(后来遵照中央的指示,又在此基础上成立了中国政法大学),曹子丹被任命为刑法教研室主任兼刑法研究生指导小组组长。在6年的任期内,他为中国政法大学的刑法学科建设付出了巨大的心血,先后组织了本教研室的老师编写、翻译了大量的教学用书,如《我国刑法资料汇编》、《外国刑法研究资料》等。1985年,他被任命为法律系主任,1989年又被任命为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与此同时,他还先后担任了中国法学会第一、二、三届理事,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第一、二、三届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学术委员等一系列社会兼职,参加了1989年维也纳国际刑法协会第14届代表大会、1992年台北首届海峡两岸法学研讨会等许多重要的会议。1993年,国务院给他颁发了“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政府特殊津贴。
作为法治战线的一名老兵,曹子丹为国家的法治建设作出了多方面的贡献:
他独著、主编、合著了26部刑事法律的著作、教材和辞书,其中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六五”重点项目《犯罪构成论》,“九五”重点项目《中国预防犯罪通鉴》;发表了近70篇论文,其中刊登在《中国法学》上的《刑法学研究方法刍议》、《试论我国管制刑存在的根据》等文均产生了重大影响;此外,他还翻译和校订了4部外国刑法的著作,其中就包括在我国刑法学界引注率颇高的《苏联刑法科学史》。
他参与了大量的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工作。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立法专家小组的成员,曹子丹先后参加了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惩治走私罪等在内的近20个刑法补充规定草案稿的讨论,积极参与了1997年新刑法的论证工作。他还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的邀请,多次参加有关司法解释的专家论证。
他培养了大量的新一代法律学人和法律官员。在他的学生中,有的已经成长为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还有的当上了高级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看到自己的事业后继有人,曹子丹很是欣慰。2002年,在他执教50年之际,他将自己的感受概括为三点:第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学问来不得半点虚假,永远站在本学科的最前沿,全身心地投入到自己的教学工作中去;第二要尽可能多地参加立法和司法活动,在理论与实际结合上下功夫,这是提高法学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效果的良好途径;第三,教师最重要的素质是师德,无才的教师固然不是好教师,缺德的教师同样不是人民所需要的教师。
作为一名出色的科研活动组织者和管理者,曹子丹不仅为自己所在的学校奠定了很好的学科基础,而且赢得了全国同行的尊敬。上个世纪80年代初,许多兄弟院校均慕名到中国政法大学来索要《外国刑法研究资料》等教学参考书,当时这些书还没有公开出版,只是铅印和油印材料,但他从繁荣全国刑法学研究的大局出发,慷慨提供。对此,吉林大学的何鹏教授等许多著名的刑法学家都曾对他的无私奉献精神和不拉山头的治学态度给予高度赞扬。他的这种声誉也使得他在一些大型工具书的主编位置上能得心应手,如国家重点图书《中华法学大辞典·刑法学卷》,他作为主编之一,就发动了一大批校内外的著名学者来参与。
离休后的曹子丹,本可颐养天年,但他没有,他又应邀担任了中国老教授协会政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鉴于他对老教授事业的贡献,中国老教授协会曾给他颁发了“老教授科教工作优秀奖”。
“看到自己的祖国正在逐步走向法治的大道,过去梦寐以求的理想正在实现,我真的感到很高兴。”78岁的老人,神情谦退而安详。
(本文有删减)
原文摘自《检察日报》2007年1月26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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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后辈们为法治中国的建设奋勇向前!先生千古!

内容来源:新闻中心《检察日报》网络
内容编辑:王安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