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专门去了解过的人,一般都不知道看守所、拘留所和监狱的区别是什么,往往很容易混淆。那么,小崔和大家一起来认识下看守所、拘留所和监狱分别用来做什么吧。
1看守所、拘留所和监狱的认识
1、看守所
看守所具有刑事羁押机关的性质,羁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它是一个为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存在的临时羁押处所,其性质是保障性的。简单点说,就是因涉嫌犯罪被抓后、在法院判决前都会留在这里关押;另外,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也没必要到监狱服刑,直接留在看守所。
2、拘留所
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拘留的人,或者扰乱法庭秩序被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它是一个最终的行政处罚场所,其性质是惩罚性的。即犯了小事被关押的地方,一般关押3天到15天即可释放。
3、监狱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拘押的对象是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监狱的主管部门是监狱管理局,最高行政主管部门是司法部。
2关于家属会见的规定
1、羁押在看守所的人,涉嫌刑事犯罪一般不得会见家人,但可以见律师。《刑事诉讼法》规定,第37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如果是未成年人涉嫌较大的刑事犯罪,其家人可以随时探视,并且在整个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询问过程中,其监护人可以在场。
2、羁押在拘留所的人,可以会见家人。根据《拘留所条例》第25、26条规定,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有会见、通信权利,因此家人可以探视,只要向拘留所提交申请即可。
3、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来源:法案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