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无证经营,获奖1.725万元!

安全生产举报是新时代加强安全生产社会治理的重要渠道,对消除事故隐患和打击违法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举报工作落地见效,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近日,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公布3起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案例。

案例一:

举报某公司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

2026年1月,北京市应急管理局收到群众举报,反映北京市海淀区某公司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北京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经现场核实,确认举报内容属实。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给予该单位责令停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5.3416万元,并处罚款11.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北京市应急管理局按规定予以奖励人民币1.725万元。

案例二:

举报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

2026年3月,北京市大兴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大兴区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中。大兴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经现场核实,确认举报内容属实。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大兴区应急管理局给予该单位处5.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大兴区应急管理局按规定予以奖励人民币0.825万元。

案例三:

举报某汽车养护中心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2026年4月,北京市通州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通州区某汽车养护中心院内气瓶无防倾倒措施,喷漆房没有静电接地,违规储存气瓶和漆料,无警示标志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通州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经现场核实,确认举报内容属实。按照有关法律规定,通州区应急管理局给予该单位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通州区应急管理局按规定予以奖励人民币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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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通过以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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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方式

01

网上举报

方法一

扫描下方“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二维码,点击【一键登录】登记手机,点击【我要举报】阅读举报须知后进入信息填写页面,即可填写举报内容,在【个人中心】可以查看举报记录和受理情况。

方法二

关注“应急管理部”微信公众号,通过底部菜单栏【服务】选择【安全生产举报】,进入举报平台。

方法三

登录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网址:

https://dctjfx.mem.gov.cn/aqscjb%23/#/

02

电话举报

全国统一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

12350

原标题:《举报无证经营,获奖1.7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