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数字经济的高速发展,个人信息因蕴藏着丰富的信息资源与经济价值,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地位日益凸显。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分析、使用已涉及公民日常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随之而来的是日益突出的个人信息泄露问题。随着犯罪技术迭代更新,犯罪手段更趋智能化、隐蔽化,部分政企、平台对信息数据管理不善,敏感个人信息遭窃取、泄露、贩卖,甚至催生“职业窃密人”。犯罪分子利用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精准实施诈骗、敲诈勒索、“开盒”等违法犯罪,形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黑灰产业链,严重侵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也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指引作用,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五件人民法院审结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点击查看)。其中,西城法院审理的黄某某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入选。


案例三
斩断黑灰产业链条,严禁倒卖学历学籍信息牟利——黄某某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基本案情】
2021年8月以来,被告人黄某某通过被告人刘某某接受客户以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查询学历信息的委托,由被告人李某某查找对应的身份证头像制作假身份证图片,黄某某和被告人高某租用手机号接收短信验证码注册“学信网”账号,黄某某使用上述虚假身份证图片,通过技术手段,获取“学信网”注册验证,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出售牟利。截至案发,黄某某等人违法所得约为30万元至6000元不等。
【裁判结果】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某等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向他人出售,情节特别严重,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应依法惩处。综合本案事实、情节、后果等,对被告人黄某某等人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一万元至一万元不等。对于检察机关提起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责令黄某某等人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删除非法持有的公民个人信息,注销侵权使用的通信软件,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三十万元至六千元不等。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利用技术手段从官方学籍学历数据查询平台非法获取信息并出售的典型案例。被告人通过租用手机号接收验证码、伪造身份证图片及动态验证视频等技术手段,绕过“学信网”实名认证系统,非法获取学历信息后出售,形成“租用设备—注册账号—虚假验证—下载信息—贩卖获利”的犯罪链条。此类犯罪不仅严重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对公民社会声誉、职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所获取的信息还往往会被用于伪造学历、骗取就业资格或特殊行业资质等,严重破坏社会诚信体系及国家人才管理秩序。人民法院依法打击此类犯罪,为促进网络安全和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原标题:《喜报丨西城法院一案入选人民法院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