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所得税汇算正在进行中,企业购置设备、器具,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下的,可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收好下面这份政策指南,合规享受政策,盘活企业现金流!

一、政策内容
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二、要点解读
(一)
设备、器具的范畴界定
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二)
购进方式
包括外购、自行建造、融资租入、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多种方式,其中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三)
单位价值确定
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确定单位价值;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确定单位价值。
(四)
固定资产购进时点确认
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

三、留存备查资料
1.有关固定资产购进时点的资料(如以货币形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发票,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到货时间说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竣工决算情况说明等);
2.固定资产记账凭证;
3.核算有关资产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差异的台账。

温馨提示
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仍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另外,税务上一次扣除后,后续在会计折旧期间内仍需逐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防止出现重复扣除,少缴企业所得税风险。

四、操作流程
1.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选择【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进入申报页面。

2.据实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3.进入“表单选择页面”,勾选《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以及其他需要填报的表单,点击【下一步】。

4.在“报表列表”栏点击填写《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第29行“(二)一次性扣除(摊销)填写优惠事项”。系统弹出优惠事项界面,选中“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并确定。


5.返回《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在新出现的第29.1行“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填报实际数据,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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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企税汇算丨如何享受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