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产品
质量管理的行政提示函
各烟花爆竹产品经营单位:
近期,全国及我省烟花爆竹领域事故多发,暴露出部分零售经营单位进货渠道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严守安全底线,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烟花爆竹产品消费安全,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严守合规底线,规范进货渠道
各经营单位必须严格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严把进货关:
一是严禁采购、销售无合法生产资质、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无流向登记的烟花爆竹产品;
二是零售单位必须从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和依法登记注册的的正规批发企业采购,主动查验供货方资质证照,留存进货票据、合同及产品合格证明和检测报告,建立完整进销货台账,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三是坚决杜绝从非法渠道、无证商户、私人手中采购烟花爆竹,严防“三无”、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
二、全面开展自查,严控产品质量
立即开展全覆盖产品自查自清,对店内所有烟花爆竹产品逐一核查:
一是对照国家标准规定的外包装要求逐项核查,重点检查产品外包装、警示标识、燃放说明、生产日期、保质期是否齐全规范,严禁销售包装破损、标识不清、过期失效产品,确保所有在售产品符合GB 10631-2025《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等标准要求;
二是严禁采购、销售超药量、超规格、筒径超大、筒体超高、带接驳器、扇形斜发射的超标违禁产品,以及加装不合规隔板垫板的“假大空”组合烟花、样品、无产品合格证、失效变质等产品,将专业燃放类产品标称为个人燃放类产品销售超标药量等违规产品;
三是对自查发现问题产品,必须立即下架封存、停止销售,并主动向属地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依法依规处置。
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合规经营、安全经营,共同维护我市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稳定。
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7日
原标题:《给全市烟花爆竹经营户的行政提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