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法案例】职工受伤后未及时就医,是否影响工伤认定?

沭法案例 【2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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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员送餐途中摔倒,受伤后未及时就医,是否会影响其工伤认定?一起来看临沭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

基本案情

王某系某公司职工,从事外卖配送服务工作。因道路结冰,王某骑车送餐途中车辆发生侧滑,致其胸部受伤。受伤当日,王某未前往医院检查,后因胸部疼痛持续加重,其到医院检查治疗。经诊断:胸部损伤及肋骨骨折。

王某向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部门对其受到的事故伤害予以认定工伤。某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上述认定工伤决定。

某公司主张王某摔倒时伤情轻微,肋骨骨折非工作期间所致。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十九条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人社部门提交的调查询问笔录、CT报告单、住院病历等证据能够相互印证,证实王某送餐途中滑倒受伤的事实,因此,其受到的事故伤害属于因工作原因受伤,应认定为工伤。某公司主张王某摔倒时伤情轻微,肋骨骨折非工作期间所致,但未能提交证据予以证明,且骨折病理存在显现期,不能以摔倒时的伤情表面情况及是否及时就医判断王某是否构成骨折。综上,人社部门经受理、限期举证通知、决定、送达等程序作出的涉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法院依法驳回某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实践中,职工对自身伤情的判断会受到医学认知、身体条件的影响,不能以受伤后未及时就医为由一律不予认定工伤,应结合职工工作情况、受伤情况等证据予以具体分析。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30日内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直系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诊后1年内自行申请。

法官在此提醒,劳动者遭受工伤后,建议尽快就医,留存病历、诊断书等医疗资料,为后续工伤认定、维权索赔夯实证据基础。发生事故后,及时与单位沟通,依规申报工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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