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泗阳县公安局持续深化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公安、应急等部门保持高压整治态势,全年共行政立案23起,对25人处以行政拘留、9人处以罚款,累计收缴各类烟花爆竹 12000 余(件)。希望广大市民主动监督举报,共筑群防群治安全网。
近期
泗阳公安
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查处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
对相关违法行为人依法作出处罚

案例一
12月26日,泗阳县公安局爱园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王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
民警当即依法开展处置,现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共计 813 箱,及时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某做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现场查处的烟花爆竹

△嫌疑人王某某在指认现场

△民警抓获的违法嫌疑人
案例二
12月15日,泗阳县公安局与应急管理部门、卢集乡综合执法局开展执法联动,在泗阳县卢集镇黄某某家,捣毁一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查获烟花爆竹962箱。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黄某某做出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

△现场查处的烟花爆竹

△现场查处的烟花爆竹
小编在这里再次提醒各位
我县城区已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元旦期间
严禁在运河风光带
奥体公园
聚宝公园等区域
及各类居民小区燃放
视情对以上区域
实行交通管制和治安管控
烟花爆竹属危险物品
从业人员必须具备
烟花爆竹从业许可证
任何人都不能非法经营、买卖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消除安全隐患
来源:治安管理大队
审批:李忠成
审核:杨 峰
审稿:陈 宇

泗阳警方 SYPO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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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典型案例曝光|非法存储经营烟花爆竹危害大,持续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