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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中
如果女职工在孕期被调岗降薪
这合法吗?
产假期间,工资又是由谁来支付?
今天
我们一起来了解
妇女劳动权益保护的
三个常见问题

1、职场中,相同的工作岗位,女员工薪资低于男员工,是否违法?
答: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订)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妇女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同工同酬”指对相同或类似价值的工作,应支付同等报酬。女性员工可收集薪资条、岗位说明书、绩效、聊天记录、工作成果对比等证据,然后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在江西,产假期间的工资由谁来支付?标准是什么?
答:公司已缴纳生育保险: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计算标准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0 × 产假天数。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公司未缴纳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以及《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21修正)第十三条之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生育保险规定和标准支付。
3、女员工怀孕期间被调岗降薪,这合法吗?员工又该采取什么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答:不合法,调岗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需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以怀孕为由进行不利变更。如果医疗机构证明女职工不适应原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此时,薪酬未经员工同意不得降低。后续可以采取录音、录像、微信聊天记录等方式获取公司变相要求调岗降薪的证据,如公司下发书面的调岗降薪通知书,员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也可以通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来源:省妇联权益部
编辑:彭红庆
初审:刘小施
终审:胡秋华
原标题:《每周说法丨孕期被调岗降薪,能说“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