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执行工作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依据申请执行人申请,特发布以下执行悬赏公告:


执行案号:(2024)辽0902执727号
被执行人:李刚,男,1983年2月21日出生,汉族,原住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平中街33-431
悬赏期限:2025年12月19日至2026年12月19日
悬赏内容:在悬赏有效期内,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本院核实真实有效并实际执行到位或部分到位的,申请人奖励人民币500元-1000元。
举报电话:15904222760、0418-6281327

执行案号:(2025)辽0902执893号
被执行人:刁鹏,男,1993年2月15日出生,汉族,原住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清水畔小区创业路35-9-113室
悬赏期限:2025年12月19日至2026年12月19日
悬赏内容:在悬赏有效期内,举报被执行人下落并协助海州区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奖励人民币500元,或提供的财产线索待本院核实真实有效的,申请人按执行回实际金额的8%提供奖励。
举报电话:15904222760、0418-6281327
郑重承诺:
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对提供线索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同时督促被执行人见到公告后,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的义务。
原标题:《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