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法 “说”点理】车辆出借后发生事故,车主需要承担责任吗?

亲戚、朋友来借车

“车子借不借”成了“大问题”

不借车,难为情

一旦借车

就像“泼出去的水”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

出借爱车的车主

会不会因此承担赔偿责任?

什么是“车辆出借责任”?

车辆出借责任,指的是因租赁、借用等情形,导致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相关主体如何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问题。

车主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担责?

原则上,谁开车谁负责。应由实际驾驶车辆的使用人(借车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 如果车主(出借人)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就需要在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出借“病”车

车主明知或应知车辆存在刹车失灵、轮胎严重磨损、灯光故障等安全隐患,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仍然出借。

二、借给“无证”或“不符”之人

车主明知借车人没有驾驶证、驾驶证已被吊销或暂扣,或者其准驾车型与所借车辆类型不符,仍然出借。

三、借给“不适合”开车的人

车主知道或应当知道借车人当时处于饮酒、醉酒、服用管制药品后,或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的状态,仍然出借。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车辆出借体现情谊,但安全与责任不可忽视。出借前请务必做到:

查车况:确认自家车辆性能良好,无影响安全行驶的隐患。

验资质:核实借车人持有合法、有效且与车型匹配的驾驶证。

观状态:判断借车人当下身心状态是否适合驾驶,切勿将车借给饮酒、服药后或精神不济者。

明义务:可适当口头提醒安全驾驶义务和保险情况,尽到必要的告知义务。

供稿:龙泉法庭

制作:政治部

一审:敖梦情

二审:王 娟

三审:董维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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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盘”点法 “说”点理】车辆出借后发生事故,车主需要承担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