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昌江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区公安分局对辖区海慧花园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时,发现该小区地下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联合检查组依法对存放该易燃易爆炸住户行政拘留十日。

在对海慧花园小区检查时,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发现该小区34栋地下水泵控制房间内存放除草机使用汽油,混合燃油、润滑油等易燃易爆物品,现场如果发生泄漏、遇明火,极易引发火灾甚至爆炸事故,对整个小区及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联合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依法对该住户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并现场对非法储存的汽油、混合燃油等物品进行安全转移处置。
昌江消防提示: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严禁在居民区、出租屋、楼道、阳台等人员密集场所或非专用场地,非法储存柴油、汽油、液化石油气、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出租屋房东或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安全检查机制,在出租房屋时明确消防安全要求,定期对租户用电、用气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请第一时间制止,及时向消防或公安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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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俞 跃
校 对:程正宇
一 审:吴 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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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景德镇一小区地下发现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住户被行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