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2025年公开招聘
专职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为全面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履职能力强、廉洁高效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切实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人员30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统一规范,分类指导。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人员30名,其中党务工作岗招聘10名,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普通岗20名。招聘专职社区工作人员不占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为从事社区管理和公共事务服务的全日制工作人员。各苏木镇招聘岗位分别为:乌兰镇招聘9名,其中党务工作岗4名,普通岗5名;棋盘井镇招聘16名,其中党务工作岗5名,普通岗11名;蒙西镇招聘1名,其中普通岗1名;木凯淖尔镇招聘4名,其中党务工作岗1名,普通岗3名。
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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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薪酬待遇及经费保障
(一)工资薪酬
专职社区工作人员薪酬管理按照《鄂尔多斯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职级和薪酬实施方案》《中共鄂托克旗委员会社会工作部关于鄂托克旗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职级和薪酬调标的通知》规定的岗位与等级执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专职社区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按照“三岗十八级”标准执行,每两年根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联动调整。
(二)社会保险
专职社区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企业职工保险、住房公积金。
(三)经费保障
专职社区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所需经费,纳入鄂托克旗财政经费预算,确保专职社区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和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资金足额到位。经考核合格,符合纳入专职社区工作人员职业体系管理范畴的,按照相关薪酬待遇执行。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维护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热爱社区工作,热心服务居民群众,具有公共精神和责任感。
3.具有一定的组织动员、矛盾调解、应急处突、协调沟通、信息技术应用等专业知识和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
4.身体健康,4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2日后出生)。
5.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6.限鄂托克旗户籍(2025年12月12日前迁入)。
7.在鄂托克旗地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士兵、鄂托克旗储备人才、在职满一年社区网格员、现任社区“两委”成员、夫妻双方有一方是鄂托克旗户籍、在鄂托克旗工作满一年的(鄂托克旗注册登记满一年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或鄂托克旗缴纳社保满一年缴费凭证)不限户籍报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及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共青团中央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服务地在鄂托克旗地区人员。
“退役士兵”是指:2025年12月12日(不含)之前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出现役证》。
“鄂托克旗储备人才”是指:2014年至2018年由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募,服务至少满一个服务期且考核合格的,所有正常离岗或目前仍在岗服务的储备人才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和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军籍、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6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专职社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发布、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鄂托克旗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人才-招考信息栏目(http://www.eq.gov.cn)(以下简称“鄂托克之窗网站”)、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等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招聘过程中的考试、资格复审、体检等环节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布,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网站及公众号”信息,人社部门将不再以其它方式进行通知,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及时了解信息造成考试、资格复审、体检延误等情况,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登录鄂托克旗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人才-招考信息栏目,点击鄂托克旗2025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报名咨询电话:0477-6212198。
2.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8:30至2025年12月24日17:30(提醒:请报考者选择好职位后尽早报名,避免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17:30。
3.报名时,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报名用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和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或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可不予审核通过。
报名时,应聘人员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60KB以下)。请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应聘人员:所有报考信息提交并成功确认后将无法修改)。登录密码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4.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应聘人员须签署《参加专职社区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
(三)笔试
本次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社会工作相关专业知识,党务工作岗包含党务知识,统一命题、统一判卷,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同一试卷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打印准考证时间在“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上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在鄂托克旗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持(1)《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需与报名及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保持一致)、(3)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6)《参加专职社区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原件、(7)个人征信报告和《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纸质版一份、(8)报考党务工作岗的人员,须提供由所在党支部出具的证明一份、(9)项目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0)国外留学生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1)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3.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真实身份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资格复审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5.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成绩。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上另行公告。
2.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面试的,其面试成绩按0分计算。
3.考生凭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在“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布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公示时间为3天。
5.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考镇政府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依次进行递补。对因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都予以聘用。
2.岗位分配后,拟聘人员与所分配镇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并报鄂托克旗委组织部和旗委社会工作部备案。新录用的专职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劳动合同一签三年,一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结合工作现实表现,经考核合格续签劳动合同。
(七)岗位分配与调整
专职社区工作人员按招录岗位设置,由苏木镇研究分配至社区工作;有婚姻投靠、子女入学及其他原因确需跨苏木镇调整岗位的情况,可在所分配苏木镇服务满两年后,向流出地和流入地社区、苏木镇提出申请,经流出地和流入地社区、苏木镇同意后报鄂托克旗委社会工作部、组织部门审核备案,鄂托克旗委社会工作部、组织部门根据全旗专职社区工作人员在岗情况统筹安排。
六、成绩有效期
本次专职社区工作人员招聘考试成绩保留一年,自发布总成绩公告起算,成绩有效期内出现人员空缺时,从相应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50分。
七、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鄂托克旗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中共鄂托克旗委员会社会工作部:0477-6212198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7-6218833
监督举报电话
鄂托克旗纪委派驻旗委办纪检组组长:0477-6218067
鄂托克旗2025年公开招聘专职
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