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丨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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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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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建始县人民法院报送的《刘某等7人与雷某等3人排除妨害纠纷调解案——“基层人民法庭+司法所+社区“联动化解乡村入户公路争议》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此案例系我院今年第四篇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的案例。

案例详情

入库编号

D2025-161-1-039-898

案例作者

景阳人民法庭——陈 晨

基本案情

刘某等7人与雷某等3人系同组村民。2018 年,为解决通行问题,刘某等7户居民与雷某等3人签订《流转协议》,有偿流转了雷某等3人承包地用于修建入户公路,并由当地政府办理完毕相应审批手续。2024 年,在对该路段进行硬化时,雷某等3人以案涉道路占用其屋前院坝、对房屋地基产生不利影响为由设置障碍物阻止施工。经多次调解未果,导致该路段硬化未完成,障碍物一直未清除,影响刘某等7人的正常生活和出行。刘某等7人遂诉至法院,请求雷某等 3人清除案涉道路障碍物并赔偿相应损失。

处理结果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雷某等3人将堆放案涉道路上的障碍物清除,不得再次在该路段堆放任何障碍物阻碍刘某等7人的正常通行;刘某等7人补偿雷某等3人7000元。同时,法院工作人员联系当地政府组织案涉道路硬化工作,现该道路已硬化完成并通车。

解纷要旨

本案系村民为解决通行问题引发的排除妨害纠纷,涉及邻里间的物权保护、相邻关系,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着基层和谐稳定。本案中,案涉道路关乎着10余户家庭的通行问题,双方冲突较大,若不能妥善化解,易激化矛盾。为此,基层人民法庭在稳定双方情绪基础上,委托熟悉该社区社情民意的特邀调解员开展调解,并依托“基层人民法庭+司法所+社区”多元解纷机制,邀请司法所、社区等基层单位共同参与,通过深入了解、勘验走访、联合释法,准确把握矛盾症结,并针对性开展释法明理工作。基层单位通过各自职能优势,将法理、情理、道理掰开揉碎讲透彻,促使双方互谅互让、解开“心结”。调解成功后,加强跟踪指导,确保实质履行,不仅促使纠纷得以高效化解,也修复了邻里关系,更通过基层单位联调联动,有效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助力乡村和谐。

【END】

来源 | 立案庭

编辑丨秦 鑫

审核丨赵 瑞

签发丨覃正剑

原标题:《喜报丨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