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还小,违法也不会被拘留。”这样的侥幸心理,将被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彻底破除。该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针对未成年人欺凌、打架斗殴、拉车门盗窃等多发违法行为,作出多项关键调整,以清晰的法律界线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明确行政拘留适用情形
实现精准惩戒
本次修订清晰规定了未成年人可被依法执行行政拘留的具体情形:
01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执行行政拘留;
02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或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法执行行政拘留;
03
同时明确,对依法不执行拘留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采取训诫、专门矫治教育等措施。这意味着,符合条件依法不执行治安管理处罚的未成年人,接受矫治教育不再是弹性选择,而是法定必经程序,实现“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学生欺凌纳入法律规制
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修订后的法律首次将学生欺凌行为明确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围,规定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处理。
此外,法律进一步压实校园管理责任:学校若未按规定报告或处置严重学生欺凌事件,或明知发生其他侵害未成年学生的犯罪而未及时处理的,有关部门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切实筑牢校园安全底线。
强化程序保障
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为贯彻“处罚与保护并重”原则,法律明确规定:对可能被执行行政拘留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其及其监护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组织听证,且未成年人案件的听证不公开进行,在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注重隐私保护。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实施,标志着“年龄即免罚”的旧观念成为过去,逐步构建起“精准惩戒、教育矫治、源头预防、程序保障”四位一体的现代化治理机制。下一步,罗田法院将继续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未成年人司法原则,严格执行法律规定,既以法律红线规范行为,更以司法温度护航成长,助力未成年人在法治阳光下走好人生每一步。
原标题:《年龄不再是“免罚金牌”!新《治安管理处罚法》为未成年人行为划清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