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直接参与赌博
只是从中“抽水”获利
这样算违法吗?
基本案情

2025年3月,朱某同崔某、林某以盈利为目的,组织人员在租借的平房内,以“摊牌九”的方式聚众赌博。其中朱某负责组织赌局并为赌客提供赌资,崔某、林某负责帮助朱某在赌博中抽取渔利。经查实,涉案赌资累计人民币7.2万余元,抽头渔利人民币2.1万元。
法院审理
九三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某、崔某、林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构成赌博罪。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朱某系主犯,被告人崔某、林某系从犯。综合考虑三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等情节,依照三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主次作用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到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赌博是万恶之源,在赌博活动中,无论是直接参与赌博,还是为赌博提供场所、资金、工具,或者通过抽头渔利、收取回扣、介绍费等方式从中获利,只要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就可能涉嫌违法犯罪,面临刑事处罚。在此,法官提示您,不要抱有“我没直接赌,只是抽点水不算违法”的错误想法,切勿贪图一时的小利,为他人赌博提供场所、设备、资金等帮助,更不要尝试通过抽头渔利等方式从赌博活动中获利,任何试图通过赌博相关行为获取非法利益的举动,最终都将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坚守法律底线,远离赌博,珍爱生活。
赌博罪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何为聚众赌博?
(1)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2)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3)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哪些帮助行为可一并处罚?
(1)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2)为赌博放哨、通风报信、护场,或者多次接送参赌人员的;
(3)拒绝、阻碍公安人员查处赌博,包庇赌博违法分子;
(4)向参赌人员放贷的;
(5)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交通运输业等单位,对发生在本单位的赌博,放任不管、不采取措施制止、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哪些会认定为赌资?
(1)当场查获的用于赌博的款物;
(2)代币、有价证券、赌博积分等实际代表的金额;
(3)在赌博机上投注或赢取的点数实际代表的金额;
(4)赌博违法活动中既有赌资又有欠条的,“打欠条”“事先约定事后交割”方式,欠条所载金额经调查属实后可以认定为赌资。
与正常棋牌娱乐的区分?
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带有财物输赢、亲属之外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ND
素材:刑庭
一审:李美瑶
二审:孙大玮
终审:李赵源
原标题:《九法案例丨参与赌博“抽水”盈利?小心“利润”变“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