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妥善应对
互联网新业态下的用工新情况
助力行业健康发展
实现劳动者与企业合法权益的
双向保护
近日,天府新区法院联合天府新区互联网协会及部分互联网企业召开专题座谈会,共同探讨劳动争议纠纷的源头治理与多元化解。会上,法院就网络主播劳动争议频发问题,向互联网协会发出司法建议。

01.
建议对象
四川天府新区互联网协会
02.
建议背景
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涉网络主播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发现存在一些不利于劳动者权益保障及企业健康发展的一些情形。一是合同约定不明,不利于双方法律关系认定和权利义务界定,易引发纠纷;二是部分互联网平台或经纪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名为“合作协议”“经纪合同”,但实为规避劳动法律,排除劳动者主要权利(如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三是企业防范意识不足,存在“扶持金”被恶意骗取等情形。
为从源头避免纠纷矛盾,通过引导、依法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用工行为,加强对企业和劳动者的“双保护”,促进网络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向四川天府新区互联网协会发出司法建议。
03.
建议内容
(一)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自律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职能,制订相关网络直播行业用工合规指引,明确劳动关系与合作关系的区分标准,引导平台机构、经纪公司规范签约行为,杜绝以“合作”之名行“劳动”之实。推行标准合同范本,加强对合同的审查和指导。定期开展行业用工情况检查。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对多次违规、恶意规避劳动法责任的企业纳入信用监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二)推动行业标准化建设。组织制定网络主播劳动权益保障相关行业标准,明确工时计算方法、休息休假、劳动报酬支付方式、社会保险缴纳要求等,为平台机构、经纪公司及网络主播提供明确的行为准则,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推动建立网络主播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体系,提升主播的专业素质和职业竞争力,促进行业整体发展。
(三)构建沟通协调及纠纷前端化解平台和机制。建立平台机构、经纪公司与网络主播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了解各方在劳动用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协调解决。鼓励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劳动争议。建立行业内部调解平台,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协作,建立信息共享、重大纠纷预警及联动化解机制。适时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线上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平台机构、经纪公司及网络主播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及政策,增强各方依法用工、依法维权的意识,引导各方依法依规建立劳动关系。
04.
建议反馈
一是筑牢合规根基,强化行业自律。成立专项工作组,制定《网络直播行业用工合规指引(试行)》,明确劳动关系与合作关系界定标准。推行标准化劳动合同与合作协议范本,开设绿色通道,为会员企业提供免费的合同合规审查服务。开展行业用工情况定期检查,对违规企业责令整改,确保自律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筑牢人才根基,驱动标准发展。联合专业培训机构打造“主播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开设“劳动法基础”“直播合规运营”“风险防控”等必修课程,向合格者颁发职业技能培训证书,着力构建专业的网络主播培养与评价体系。
三是畅通沟通渠道,前端化解纠纷。建立“企业-主播-协会”三方座谈机制,常态化收集并协调解决各方诉求。依托制作发放《网络直播用工合规手册》、开展“普法进企业”等多样化宣传活动,提升全行业的依法用工与维权意识,从源头减少争议发生。

为把“一次性建议”变成“持续治理”,服务保障新业态经济发展,助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还将坚持主动履职,延伸司法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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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24期 >
供稿丨天府新区法院
编辑丨王先静
一审丨董秋彤
二审丨张子纯
三审丨苏 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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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精品司法建议丨护航新业态!双向保护企业与网络主播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