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老师们:
在第41个教师节到来之际,安阳县人民法院全体工作人员,向始终坚守教育一线、守护孩子成长的你们,致以最真诚的问候与敬意!你们在教育一线的辛勤付出,是学生成长路上的明灯,社会进步的基石。
我们深知,老师们的日常不仅是备课授课、批改作业,更要时刻操心学生的安全、情绪与品行——这些琐碎背后,藏着对孩子最朴素的责任,也与法律赋予的使命紧紧相连。今天想借此机会结合工作中“学生矛盾诉至法院”的案例,和老师们聊聊咱们能一起为孩子多做的事。毕竟,咱们都盼着孩子在校园里平平安安,少些纠纷、多些快乐。
下面结合校园常见场景,和老师们聊聊那些“看得见、用得上”的法律职责,愿能为老师们的工作添一份助力。
一、发现“风险信号”时,别犹豫——履行强制报告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老师发现学生遭受欺凌、虐待、性侵害,或因家庭变故(如父母失联、被遗弃)面临辍学、流浪风险时,必须及时报告。常见场景:班上孩子突然沉默寡言、身上有不明瘀伤,或透露“被高年级同学要钱”“爸妈总打骂我”,这时不用纠结“会不会多管闲事”,直接联系学校政教处、县教育局或派出所即可。老师们的一次报告,可能帮孩子避开更大伤害;若知情不报,反而可能错过干预时机。
二、遇到“不良苗头”时,早干预——纠正轻微不良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要求老师对学生的旷课逃学、沉迷网络、携带仿真刀具/打火机、模仿欺凌动作等轻微不良行为及时制止教育。常见场景:发现学生课间传递仿真手枪玩具,或集体孤立某个同学,不用等“闹大了”再处理。可以笑着说“这玩具看着好玩,但带进校园容易吓到同学,而且去年有学校就出过学生拿仿真刀误伤同学的事,咱们可得注意”,同时联系家长一起引导;对旷课的学生,及时和家长对接,摸清原因再共同劝返。
三、处理“矛盾冲突”时,明边界——守住安全责任底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老师要制止可能伤害学生的行为,同时注意自身行为边界。常见场景:看到学生打架,第一时间拉开劝止,避免升级为“互殴”(若放任不管,学校和老师可能因“未履行管理职责”承担责任);处理学生过错时,千万别用“罚站一整天”“当众辱骂”等方式——这些看似“管教”的行为,可能触碰“变相体罚”的红线,反而容易引发矛盾。若遇到学生争执不休,可简单说“不管谁对谁错,动手骂人都不对,严重了还会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四、面对“歪风邪气”时,善引导——法治教育融入日常
不用刻意准备“普法课”,《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更鼓励在日常中引导规则意识。常见场景:学生抱怨“被同学起难听绰号”,可以说“起绰号若带侮辱性,就是欺凌的一种,对方不仅要道歉,学校还要严肃处理”;布置“家庭任务”时,让孩子和家长一起看段“校园欺凌警示短片”——这些轻松的方式,比生硬说教更易让学生记住“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最后想和老师们说:这些职责或许会让你们多费些心,但你们的每一次细心观察、每一次耐心引导,都是预防风险的“第一道防线”。我们也会全力配合,若你们遇到家长不理解、学生抵触等困惑,随时能通过“校法对接”通道找我们聊聊。
再次道一声:老师们,辛苦了!感谢你们用温柔又坚定的方式,为孩子撑起了安全的天空。祝大家教师节快乐,万事顺意!
安阳县人民法院
2025年9月10日
编 辑:黄宪伟 曹 鹏
校 对:刘海静
审 核:杨珊珊
修改于2025年09月10日继续滑动看下一个轻触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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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致安阳县中小学老师的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