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志不移 与法同行

2025.09.10

三尺讲台存日月

一只粉笔写春秋

师泽如光,虽微致远

2025年9月10日

在第41个教师节来临之际

让我们学习一些法律小知识

一起来守护教师这座“灯塔”吧!

01

面对学生故意不完成作业、扰乱课堂秩序、在厕所吸烟,教师可以怎么办呢?

(请向左滑动图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

......

(五)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八条 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

(一)点名批评;

(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三)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四)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五)课后教导;

(六)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请向左滑动图片)

教师对学生实施前款措施后,可以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家长。

02

教师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可以获得哪些奖励呢?

(请单击图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三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由所在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

第三十四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向依法成立的奖励教师的基金组织捐助资金,对教师进行奖励。

THANK YOU

03

如果侵犯教师权益,应当负怎样的法律责任呢?

(请单击图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五条 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 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也提出要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依法惩处对教师的侮辱、诽谤、恶意炒作等言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学校和教育部门要支持教师维护合法权益。

教师就像是照亮文明长河的灯塔

在岁月里稳稳伫立

让我们用尊重与支持为其添砖加瓦

依法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为教师营造清朗的社会环境

使那束指引前路的光永不暗淡

在此,法院干警祝每一位教师

“节日快乐!”

原标题:《“师”志不移 与法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