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系列学习十一

编者按

2019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全面制度擘画,为党领导政法工作提供根本遵循,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条例》共9章39条。为持续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平安抚远”带领大家重温学习《条例》核心要义,敬请关注。

第七章 决策和执行

第二十九条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召开党组(党委)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重大事项。

第三十条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确保工作落实。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成员对党组(党委)集体决策应当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

平安抚远

来 源:中央政法长安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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