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中华慈善日|这些慈善知识你了解吗?

9.5中华慈善日

2025年9月5日

是我国第十个“中华慈善日”

今年的主题是

“汇聚向善力量,共创美好生活”

让我们一起学习下方的慈善知识,为慈善日注入满满的仪式感吧

Q

中华慈善日的来源?

“中华慈善日”于2015年11月在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时提出,2016年3月1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该法自2016年9月1日起实施,将每年9月5日定为“中华慈善日”。设定慈善日,有利于每年定期相对集中地开展慈善宣传教育,在全国层面普及慈善法律法规,大力弘扬慈善文化,在全社会广泛开展爱心总动员,引导、鼓励人们义行善举,形成浓厚的慈善氛围。

Q

中华慈善日的标志?

2019年,民政部确定了“中华慈善日”标志。“中华慈善日”标志采用党旗国旗的红色,寓意我国慈善事业坚持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发展之路;采用象征和谐美好的圆形,寓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数字“9”和“5”,组成一盏明灯,慈善之光传向八方、照亮世界;红心,既寓意无私奉献的慈爱之心,也寓意慈善事业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为民之心。

Q

什么是慈善活动?慈善活动的具体范围是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三条规定,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下列公益活动:

(一)扶贫、济困;

(二)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

(三)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四)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

(五)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六)符合本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

Q

认定为慈善组织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慈善组织认定办法》第四条规定,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时具备相应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条件;

(二)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业务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申请时的上一年度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关于慈善组织的规定;

(三)不以营利为目的,收益和营运结余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慈善目的;财产及其孳息没有在发起人、捐赠人或者本组织成员中分配;章程中有关于剩余财产转给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组织的规定;

(四)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合理的薪酬制度;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Q

个人能否开展公开募捐?

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本法所称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第二十六条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合作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开展公开募捐。第三十三条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骗取财产。

综上,个人不能开展公开募捐活动,但可以依法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END

来源:中国民政

编辑:黄列娜 黄浣玉

校对:韦 娜

审核:唐湘梅

终审:王宏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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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9.5中华慈善日|这些慈善知识你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