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县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2025年第三期)

【2025年第45期】

安仁县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执行案款管理,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执行工作透明公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对以下执行案款发放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自发出本公示之日起计算,在公示期限内,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安仁县人民法院

2025年9月5日

原标题:《安仁县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2025年第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