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成功审结一起追偿权纠纷案。该案中,担保公司依约代偿借款后却遭遇债务人“失联拒付”,法院通过严谨核查事实、公正作出裁判,不仅为担保公司追回代偿款项,更以司法实践彰显了对市场交易秩序的有力维护,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法治动能。
从“按时还款”到“失联拒付”
“我想入手一批电子产品,资金周转有点紧,能不能帮我办个分期借款?”一年前,苏某找到A公司,说明借款需求后,双方很快签订了借款合同,明确分12期还清,每月固定日期还款。为了让A公司放心,苏某当天又与B公司签订担保合同,“要是我后续没按时还款,B公司会帮我代偿,你们不用担心坏账。”
起初,苏某确实按约定履行义务,前4期还款都准时到账,可到了第5期还款日,苏某却迟迟未还款,“苏先生,您本月的借款该还了,麻烦尽快处理一下。”A公司工作人员第一次致电时,苏某还客气回应“最近忙忘了,过几天就转”,之后工作人员又多次电话、短信催告,苏某要么敷衍“再等等”,要么干脆不接电话。
眼看还款一再逾期,按照担保合同约定,B公司只能履行担保义务。“我们也是按合同办事,总不能让A公司坏账。”B公司工作人员在整理代偿材料时,一边核对苏某剩余未还的本金和利息,一边无奈地说,“代偿那天,我们把钱转到A公司账户后,还特意给苏某发了短信,告诉他‘已为你代偿剩余本息,后续你需要向我们还款’,可他连条回复都没有,我们联系苏某不下十次,可他依旧无动于衷,甚至拉黑了后续沟通的电话,实在没办法,只能走法律途径维权。”

法官的“破局思路”:查清细节,释法到底
承办法官接过案子,很快理清脉络。为了核实还款金额与利息,法官专门联系了A公司和B公司的财务人员,经过反复核算,确认B公司代偿的本金和利息符合借款合同约定。
开庭前一周,法官尝试联系苏某:“苏先生,我是审理你和B公司追偿权纠纷的法官。我知道你可能有自己的难处,但躲着不是办法。开庭时你过来,有什么情况可以当面说,也能维护自己的权利,要是不到庭,就等于放弃了答辩、举证的机会,对你反而不利。”
可电话那头的苏某却显得很不耐烦:“我现在没钱还,去了也没用。”说完就挂断了电话,之后再拨打,始终无人接听。

一纸判决定分止争:既护权益,也明导向
开庭当日,B公司准时到庭,并提交了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代偿转账凭证、短信通知记录等完整证据链,各项证据逻辑清晰、相互印证。而苏某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进行缺席审理。承办法官结合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判决:苏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B公司支付全部代偿款及相应利息。
判决送达后,法官仍心系案件后续履行,再次拨通苏某电话,继续释法劝导:“判决已生效,若未及时履行,后续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将对你的信用记录、财产权益产生严重影响,建议你尽快与家人协商筹款,也可主动与B公司沟通分期还款方案。”此次沟通让苏某态度明显转变,坦言将尽快筹措资金并与B公司协商。
而B公司在收到判决书后,也第一时间向法官表达感谢:“有了法院的公正判决,我们的合法权益终于有了保障。如果苏某愿意协商分期,我们也会酌情考虑,不想把人逼到绝境。”

未来,磐石法院将持续以精准司法、温情释法化解债权纠纷,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注入更多司法力量,让每一次债权流转都有法治护航,每一份合法权益都能落地生根。
【文 字】:孙 硕 曲博涵
【编 辑】:曲博涵
【初 审】:李奕霏
【复 审】:郭金夫
【终 审】:王 鑫继续滑动看下一个轻触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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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5年第84期】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磐石法院:“担保约”筑牢债权防线 “判决书”守护代偿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