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车辆维修、销售门店
由于利益驱使
成为非法改装车辆的源头
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
近日,同安交警大队联合
刑侦及市场监管部门
查处3家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店铺
并溯源追查一家
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电动自行车的车业公司


此次行动共计查扣
10部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
市场监管部门
对非法改装点进行立案调查



经溯源调查发现
厦门某车业有限公司
销售的电动自行车
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已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
被同安公安分局立案侦查
两名负责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六条:
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
不仅危害大
还属于违法行为
情节严重的
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群众应拒绝购买和使用
非法改装、拼装等
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厦门交警将进一步加强
与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协作
保持严查严管高压态势
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保障市民群众出行安全
原标题:《厦门3处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点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