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30日
6时30分左右
上海某酒店租客陈某报警称
房间内的
电动自行车锂电池
突然“啪”的一声爆燃
随后迅速起火
几秒后
浓烟吞噬了整个房间

热烟触发了房间内的喷淋
阻断了火势的发展
随后消防救援人员到场
扑灭了火灾
所幸
上述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起火原因为
房间内的
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热失控
引发火灾
处罚情况
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给予陈某行政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
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位,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充电。
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
电动自行车请规范充电
1、充电前检查充电器与蓄电池的电压、容量标称是否相符。
2、 充电时先插电池插头,再插插座;结束时先拔插座,再拔电池插头。
3、 充电器禁在阳光直射、热源及热辐射环境下使用。
4、充电器工作时禁覆盖,需保证通风良好。
5、 充电时长控制在 6-8 小时,用带自动断电和短路保护的智能充电器,周围勿放易燃物。
6、 不在室内、楼道等封闭空间充电,不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7、 定期检查、保养电动车、电池及充电器。



原标题:《案例警示|电动自行车电池 “入住” 酒店充电,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