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边海纵横 边海纵横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二条规定:沿海国的主权及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邻接的一带海域,在群岛国的情形下则及于群岛水域以外邻接的一带海域,称为领海(territorial sea)。此项主权及于领海的上空及其海床和底土。领海是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侵闯领海就是对国家主权的侵犯。
《公约》还规定,领海的宽度不得超过十二海里。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海宽度为十二海里。该规定适用于中国的一切领土,包括中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和同大陆及其沿海岛屿隔有公海的台湾及其周围各岛、澎湖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属于中国的岛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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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边海知识库海洋篇:领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