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行动】“让一让”!勿让转弯成“祸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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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6月17日7时28分许,驾驶人刘某驾驶吉利牌小型轿车,行驶至灵石县常青桥附近路段时,在左转的过程中与直行的驾驶人任某驾驶的启辰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后,车辆又撞至在桥头等待右转通行的驾驶人苏某驾驶的宝骏牌小型轿车,造成三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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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6月20日15时58分,娄某驾驶小型新能源汽车在榆次区汇通路与顺城街交叉口由东向西右转往北行驶时,与周某骑行电动自行车载杨某由西向东左转往北行驶时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周某、杨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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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7月1日01时00分,王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晋K****A小型汽车,在昔阳县江口西街由南向北左转弯时,与由东向西直行的赵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晋KC****小型汽车发生碰撞,致两车受损。

部分驾驶员认为

转弯就是简单打一把方向

但不提前减速、礼让

往往会酿出事故

正确转弯方式

不仅要提前打转向灯

还得牢记怎么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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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弯让直行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绿灯亮时,左转弯车辆应当让直行车辆先行。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应当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

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车辆应当让直行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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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转让左转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绿灯亮时,右转弯车辆应当让相对方向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时,右转弯车应当让左转弯车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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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右原则

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两辆车交叉方向直行,这种情况下也要执行“让右原则”。当两辆车同时驶向路口,左侧的车要让右侧的车先行。

“让一让”

道路通行更顺畅

在通过路口时

无论是转弯车辆还是直行车辆

都应减速慢行、留心观察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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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夏季行动】“让一让”!勿让转弯成“祸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