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法院:探索信用修复机制 善意执行护航企业发展

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发出2025年首份信用修复证明,依法对一家曾被列为被执行人的企业进行信用修复,消除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获取贷款、参与招投标等方面的负面影响。

李某申请执行湖南某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在指定期间内履行义务,并对该公司名下账户进行查控。

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在法院组织下签订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公司按协议约定付款且如期将全部义务履行完毕。

考虑到被执行人依和解协议按期付款,汨罗法院向湖南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出《信用修复证明》,恢复生产经营活力,并以此鼓励更多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下一步,汨罗法院将持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健全信用修复机制,积极引导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让诚信守法者路更宽、行更远,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供稿:何真(执行局)

编辑:许碧源

初审:易 梦

复审:徐 尚 刘腾飞

终审:傅林海 巢 烨

2025年 第7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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