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龙与张某璐原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25年4月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婚生子王某由王某龙抚养,张某璐于2025年5月起至婚生子王某18周岁止,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由于张某璐到期未按约定支付抚养费,王某将张某璐诉至法院。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张某璐于2025年6月起每月支付王某抚养费800元,2026年1月起至王某年满十八周岁止,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
法官说法
抚养费是子女健康成长和生存权利的基本保障,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能因离婚而免除。即使在父母协议约定由一方承担全部抚养费的情形下,另一方虽可按约定不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但对子女仍有抚养责任,子女仍可在必要时向其主张抚养费请求权。
文字|王奥
原标题:《【以案释法】离婚后孩子可以作为原告主张抚养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