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冒充法院工作人员诈骗案件

冒充或虚构认识公检法工作人员

谎称可以办好案件并索取钱财

这种违法犯罪行为

不仅侵犯公民财产权

更严重损害司法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

必须严惩不贷

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6月4日,灵武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冒充法院工作人员行骗的诈骗案件,灵武市多家单位工作人员和社会群众到场旁听案件庭审。

行骗之路是这样的

2025年1月,被告人张某虚构认识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谎称可以请托对方帮忙加快被害人离婚诉讼案办案进度,后冒充法院工作人员与被害人沟通,以收取法院传票费、平台费等名义骗取被害人共计30795元,诈骗款项全部用于归还网贷和个人消费。后张某向被害人退还6500元,剩余钱款至今未还。

被告人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24295元,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建议对被告人张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八千元。

庭审中,被告人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在最后陈述时悔恨不已,声称对不起自己和家人,对不起社会,不该因为自己经济紧张,就利用被害人焦急的情绪,萌生骗取别人血汗钱的想法。

案件将择期宣判。

案例警示

法院审理案件有法定程序和期限,且案件办理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当事人莫要轻信付费可以加快案件办理或保证胜诉的诈骗话术。接到自称是法院工作人员的电话时,记得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者拨打具体法院官方电话,核实信息真伪。法院接收诉讼费用时,会开具印有法院公章的通知书,并通过法院公账户收款,请务必核对收款方信息,不轻易转账。如财产遭受损失,请第一时间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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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源|刑事审判庭

原标题:《灵武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冒充法院工作人员诈骗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