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8日3时37分许
广东东莞大朗镇高英村
园头路166号民房一楼刘小毛作坊发生火灾
过火面积约20平方米
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
直接经济损失约75万元
近日,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布了《东莞大朗高英村毛织加工小作坊“12·8”一般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这是一起因经营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
违规居住并收住外来人员在小作坊内
未及时发现并处置火情
以及属地村和有关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
而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
经营者两名外孙女遇难
调查报告显示,事故发生单位为刘小毛毛织加工小作坊,主要经营纺织品加工,作坊使用面积约100平方米,火灾危险性为丙级,属于小型“三合一”场所,生活区域与生产区域之间用木板、石膏板分隔(未封到顶),木板南北方向尽头设两个门洞与生产区域连通(未安装房门)。该作坊“违规住人”隐患被发现并要求整改6次,但仍然屡改屡犯,未能从源头上解决消防安全隐患,未主动打通生命通道,拆除外窗金属防盗网,导致火灾亡人风险长期存在。





“小场所”点位多、数量大
在为衣食住行提供便利的同时
这类场所也容易出现
“可燃物多、管理薄弱、三合一”等问题
潜藏着安全隐患
进入“小场所”要注意什么?
发生火灾后该如何逃生?
一起来学习





审核丨姜志清 陈荣亮
编辑 | 王达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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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案例警示】2死3伤!屡改屡犯!事故调查报告公布→》